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09年度,15029號
TCDV,109,司促,15029,202005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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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司促字第15029號
債 權 人 翻修王室內裝修工程有限公司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楊璃存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㈠裁判費新臺幣500元。
  ㈡陳報債權人之法定代理人姓名為何?
  ㈢陳報請求金額計算式。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5   月  8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羅欣寧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5   月  8   日
            書記官 賴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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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翻修王室內裝修工程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