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09年度,15027號
TCDV,109,司促,15027,202005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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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司促字第15027號
債 權 人 邱金滿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八福健康生技股份公司發支付命令,本
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㈠債務人公司名稱是否有誤,如有誤載,併請更正
  ㈡確認正確請求金額為何?
  ㈢陳報108年10月至109年3月勞保及健保費用各為何?
  ㈣確認是否要請求108年10月至109年3月勞保及健保費用?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5   月  8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林怡秋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5   月  8   日
            書記官 鄭淑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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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