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司促字第15027號
債 權 人 邱金滿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八福健康生技股份公司發支付命令,本
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㈠債務人公司名稱是否有誤,如有誤載,併請更正。
㈡確認正確請求金額為何?
㈢陳報108年10月至109年3月勞保及健保費用各為何?
㈣確認是否要請求108年10月至109年3月勞保及健保費用?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5 月 8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林怡秋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5 月 8 日
書記官 鄭淑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