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害賠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訴字,108年度,3160號
TCDV,108,訴,3160,202005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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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訴字第3160號
上訴人 溫榮堯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廣晉營造有限公司間損害賠償事件,上訴
人對於民國109年2月27日本院第一審判決提起第二審上訴。查本
件上訴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下同)511780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
8430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規定,
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逕向本院補繳,逾期不繳,
即駁回上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5   月  21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劉正中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5   月  21  日
               書記官 吳克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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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廣晉營造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