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09年度,8462號
SLDV,109,司促,8462,202005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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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09年度司促字第8462號
聲 請 人
即債權人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法定代理人 李伯璋 



相 對 人
即債務人  李玲湘即唐張益村之繼承人

相 對 人
即債務人  唐木貴即唐張益村之繼承人

相 對 人
即債務人  唐皓鈞即唐張益村之繼承人

相 對 人
即債務人  唐新展即唐張益村之繼承人

相 對 人
即債務人  李彥誼即唐意婷即唐張益村之繼承人


一、債務人應於繼承被繼承人唐張益村之遺產範圍內,向債權人
  連帶清償新臺幣陸萬零伍佰肆拾肆元,及自本支付命令送達
  之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並
  連帶賠償督促程序費用新臺幣伍佰元,否則應於本命令送達
  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提出異議。
二、債權人請求之原因事實如附件所載。
三、債務人未於不變期間內提出異議時,債權人得依法院核發之
  支付命令及確定證明書聲請強制執行。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5   月  29  日
         民事庭   司法事務官 謝嘉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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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