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交易法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行政),訴字,105年度,276號
TPBA,105,訴,276,20200514,4

1/1頁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5年度訴字第276號
原 告


代 表 人
原 告



代 表 人
原 告

代 表 人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朱百強 律師
 劉昌坪 律師
 陳君薇 律師
上一人之
複代理人  施穎弘 律師
被 告 公平交易委員會

代 表 人 黃美瑛(主任委員)

訴訟代理人 戴美琴
 楊中琳
 黃嘉琪
上列當事人間因公平交易法事件,業經本院於民國109年3月26日
辯論終結在案。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言詞辯論
及再開準備程序,並定109年6月1日下午二時三十分在本院第二
法庭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5  月  14  日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第三庭
審判長法 官 蕭忠仁
法 官 羅月君
法 官 吳坤芳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5  月  14  日
       書記官 林俞文

1/1頁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