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營業秘密法等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智訴字,107年度,3號
TNDM,107,智訴,3,202004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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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7年度智訴字第3號
公 訴 人 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明基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陳建志
訴訟代理人 陳建勳律師
被   告 葉宗錡


選任辯護人 張克西律師
被   告 盧家賢


選任辯護人 陳亮佑律師
上列被告因違反營業秘密法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6年度
調偵字第807號、106年度調偵字第808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指定許哲睿技術審查官於本院107年度智訴字第3號違反營業秘密法等案件執行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第四條所定職務。 理 由
一、按智慧財產法院以外之法院辦理智慧財產案件,有指定技術 審查官協助之必要時,應洽由智慧財產法院指派技術審查官 後,以裁定指定之。智慧財產案件審理細則第12條定有明文 。
二、本院107年度智訴字第3號違反營業秘密法等案件,認有指定 技術審查官協助之必要,經洽由智慧財產法院指派許哲睿技 術審查官協助,有智慧財產法院民國109年4月9日智院維109 技協4字第1090001359號函1件在卷足稽,揆諸上開說明,爰 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4 月 21 日
刑事第九庭 審判長法 官 高如宜
法 官 鄭燕璘
法 官 卓穎毓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李崇文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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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明基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