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09年度,7112號
TPDV,109,司促,7112,202004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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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司促字第7112號
聲 請 人 大仲國際人事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即債權人
法定代理人 李子揚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偉邦營造股份有限公司間聲請支付命令事件
,未據繳納裁判費新臺幣500元,茲限聲請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5
日內補繳裁判費,逾期不補正,即駁回聲請人之聲請,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4 月 23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廖國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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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大仲國際人事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偉邦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