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償債務
高雄簡易庭(民事),雄小字,109年度,441號
KSEV,109,雄小,441,202004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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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雄小字第441號
原   告 元智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李國銘 
訴訟代理人 陳彥盛 
被   告 葉俞伯即上韋車業行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債務事件,因就管轄權之有無有再行調查
之必要,故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4   月  15  日
         高雄簡易庭 法 官 高瑞聰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4   月  16  日
               書記官 徐美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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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元智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