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害賠償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保險上字,107年度,26號
TPHV,107,保險上,26,202004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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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保險上字第26號
上 訴 人 旺旺友聯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洪吉雄
訴訟代理人 林昇格律師
李志成律師
共 同
複 代理人 李德君律師
被 上訴人 建華海運股份有限公司(KANWAY LINE COMPANY LIM
ITED)



法定代理人 ARTHUR KEHOE(阿索可侯)

被 上訴人 建華國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李曙光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張安琪律師
參 加 人 德翔海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德勝
訴訟代理人 王國傑律師
複 代理人 陳思涵律師
楊思莉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
再開言詞辯論及準備程序。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4 月 17 日
民事第六庭
審判長法 官 陶亞琴
法 官 廖慧如
法 官 黃書苑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4 月 17 日

書記官 陳盈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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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建華國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德翔海運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建華海運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