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09年度,9296號
TCDV,109,司促,9296,202004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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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司促字第9296號
債 權 人 恩旺貿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蔡尚澄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紅金豆貿易有限公司李龍生即金田飾
品行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㈠確認債務人紅金豆貿易有限公司金田飾品行各自積欠債
   權人之貨款為何?及欲對兩債務人各自請求之金額及利息
   為何?
  ㈡台端聲請發支付命令之債務人紅金豆貿易有限公司業於民
   國108年9月12日府授經商字第1080749795號函准解散,進
   入清算程序在案,請補陳該公司之合法法定代理人,並附
   其最新之公司抄錄、章程、股東同意書或股東會議事錄及
   有無向法院陳報清算人或清算完結之資料過院參辦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4   月  8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林怡秋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4   月  8   日
            書記官 鄭淑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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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紅金豆貿易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恩旺貿易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