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09年度,13708號
TCDV,109,司促,13708,202004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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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司促字第13708號
債 權 人 聲威保全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張春蓮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皇城園邸管理委員會發支付命令,本院
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㈠確認請求金額是否有誤?並補正請求金額之計算式為何?
   。
  ㈡補正違約金得據以請求利息之法律依據為何?。
  ㈢確認原因事實所載未給付109年3月份服務費用之金額是否
   有誤?若有誤載,並請具狀更正。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4   月  29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賴義璋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4   月  29  日
            書記官 王凱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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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聲威保全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