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09年度,10865號
TCDV,109,司促,10865,20200409,1

1/1頁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司促字第10865號
債 權 人 粘夢蘋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景翠有限公司林雨靜發支付命令,本
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㈠確認本件是否請求連帶給付?如是,並請具狀更正。
  ㈡確認聲請狀所載請求原因事實欄債權人持有「林雨靜」簽
   發如附表‧‧‧之記載是否有誤?如有誤載,並請具狀更
   正。(林雨靜為背書人,非發票人)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4   月  9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羅永旻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4   月  9   日
            書記官 夏進通

1/1頁


參考資料
景翠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