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求損害賠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附民字,109年度,80號
TCDM,109,附民,80,202004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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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9年度附民字第80號
原   告 陳宜鑫

被   告 方治平

上列被告因傷害等案件(109年度訴字第94號),經原告提起請
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茲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
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之規定,將本件
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4   月  22  日
         刑事第六庭  審判長法 官 唐中興
                   法 官 田雅心
                   法 官 黃佳琪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顏偉林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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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