毀棄損壞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易字,108年度,2932號
TCDM,108,易,2932,202004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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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08年度易字第2932號
公 訴 人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洪秀玉


上列被告因毀棄損壞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8 年度偵字第
00000 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本件公訴不受理。
理 由
一、公訴意旨略以:被告洪秀玉於民國108 年4 月26日下午11時 50分許,在臺中市○區○○路00巷0 弄0 號前,因不滿湯秀 惠深夜搬家造成之聲響,其外出查看時大門遭反鎖,湯秀惠 卻未協助其向房東說明,竟基於毀損之故意,手持棍狀物敲 擊告訴人鑫彩網通有限公司向告訴人協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承租、湯秀惠所管領使用之車號000-0000號自小客車尾門玻 璃、後擋風玻璃等,致令毀損不堪使用。因認被告涉犯刑法 第354 條之毀損罪嫌等語。
二、按被告死亡者,應諭知不受理之判決;又不受理之判決,得 不經言詞辯論為之,刑事訴訟法第303 條第5 款、第307 條 分別定有明文。
三、查本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嗣被告於109 年4 月7 日死亡, 有被告個人基本資料查詢結果1 份在卷可稽,揆諸前開法條 規定,本件爰不經言詞辯論,逕諭知不受理之判決。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303 條第5 款、第307 條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4 月 23 日
刑事第十四庭 法 官 陳鈴香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其未敘述上訴之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告訴人或被害人如不服判決,應備理由具狀向檢察官請求上訴,上訴期間之計算,以檢察官收受判決正本之日起算。 書記官 鐘麗芳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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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協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鑫彩網通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通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