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09年度,3080號
SCDV,109,司促,3080,202004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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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09年度司促字第3080號
 
債 權 人 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井琪  


債 務 人 沈志信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柒萬伍仟陸佰捌拾貳元,及自
  支付命令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
  息,即求償門號之專案補貼款,請求基礎同合約所載,利息
  起算日自支付命令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年息5%計算,
  並賠償督促程序費用新臺幣伍佰元,否則應於本命令送達後
  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提出異議。
二、債權人請求之原因事實:
  (一) 請求之原因及事實緣債務人於西元(下同)2019/01起
     向聲請人申請租用行動電話門號:0000000000共計1門
     ,合計積欠電信費用新臺幣 $75682元整(含違約金即
     求償門號合約未到期之專案補貼款共$16993元),經聲
     請人多次催討,仍未獲清償,尚積欠聲請人如請求標
     的欄所載之含專案補貼款的本金及利息,實有督促其
     履行之必要。
  (二) 應發支付命令之陳述
  本件係請求給付一定金錢,為求簡速,特依民事訴訟法第五
  百零八條之規定,狀請鈞院鑒核,迅賜對債務人發支付命令
  ,俾保權益,實感德便。
三、債務人未於不變期間內提出異議時,債權人得依法院核發之
  支付命令及確定證明書聲請強制執行。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4   月  9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一、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債權人收到支付命令後,請即核對內容,如有錯誤應速依法
  聲請更正裁定或補充裁定。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股別及案號。
四、案件一經確定,本院將依職權核發確定證明書,債權人不必
  另行聲請。
五、債權人應於本命令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陳報債務人除戶籍地
  以外,其他可資送達住居所地址,以利本命令合法送達。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4   月  9   日
               書記官 蕭凱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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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