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開都市計畫會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民事),訴字,109年度,92號
MLDV,109,訴,92,202003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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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訴字第92號
抗 告 人 黃健治 
抗告人與相對人華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人間請求召開都市計畫
會事件,抗告人就民國109 年2 月18日本院109 年度訴字第92號
民事裁定提起抗告,未依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18規定繳納抗告裁
判費新臺幣1,000 元。茲限抗告人於收受本裁定翌日起5 日內補
繳,逾期不繳,即駁回抗告,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3   月  16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顏苾涵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楊慧萍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3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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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華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 台灣公司情報網
華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