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賣抵押物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司拍字,109年度,32號
TNDV,109,司拍,32,202003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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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司拍字第32號
聲 請 人 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嘉賢 
代 理 人 蘇秀娟 
相 對 人 陳旭庭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准予拍賣。
程序費用新臺幣貳仟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 由
一、按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院拍 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民法第873條定有明文 。此規定,依民法第881條之17規定,於最高限額抵押權準 用之。
二、本件聲請意旨略以:
㈠相對人陳旭庭以其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為擔保對聲 請人現在(包括過去所負現在尚未清償)及將來在抵押權 設定契約書所定最高限額內所負之債務,包括借款、透支 、保證、信用卡契約,設定新臺幣(下同)7,500,000元 之最高限額抵押權,擔保債權確定期日為民國130年8月24 日,債務清償期依照各個債務契約所定清償日期,經登記 在案。
㈡嗣相對人陳旭庭於100年8月24日向聲請人借款6,200,000 元,借款期限自實際撥款日起計20年,按月平均攤還本息 相對人於清償借款本金後,轉換為擔保透支或活期性存款 帳戶領用之借款,並以1,000,000元為額度轉換之累積上 限,動用款項期間自100年8月30日至101年8月29日,屆期 立約雙方及保證人對本借款內容無書面異議時,視同以同 一內容繼續延長一年,其後每次屆期時,亦同。如未按期 攤還本息時,借款人即喪失期限之利益,視為債務全部到 期。詎相對人自108年11月30日起即未依約繳納本息,尚 欠本金共4,913,474元及利息、違約金,依約定本件借款 應視為全部到期。為此聲請拍賣抵押物以資受償,並提出 抵押權設定契約書影本、其他約定事項影本、他項權利證 明書影本各1件、房屋借款約定書影本1件、放款往來明細 查詢、透支額度結清查詢、存證信函影本1件、土地登記 謄本2件、建物登記謄本1件等為證。
三、聲請人上開聲請,經核尚無不合;且已據本院發函通知相對



人於收受該通知後10日內,就本件最高限額抵押權所擔保之 債權額陳述意見,惟相對人於收受該通知後,逾期迄今仍未 陳述意見,依上開規定,本件聲請,應予准許。四、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第24條第1項、民事訴訟法第78 條,裁定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關係人如就聲請所依據之法 律關係有爭執者,得提起訴訟爭執之。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3 月 10 日
司法事務官
附記:
一、聲請人、相對人如於事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二、聲請人應於收受裁定後15日內,提出相對人最新現戶戶籍 謄本正本(戶長變更及全戶動態記事欄、個人記事欄請勿省略 ),且該戶籍謄本申請日期,應為收受本裁定後之日期,以核 對裁定是否合法送達相對人;如相對人係法人,則應提出法人 最新登記資料(例如公司設立變更登記事項表)及法定代理人 最新現戶戶籍謄本正本(戶長變更及全戶動態記事欄、個人記 事欄請勿省略),以核對是否合法送達。(否則無法核發確定 證明書)
三、案件一經確定,本院依職權逕行核發確定証明書,聲請人勿 庸另行聲請。
四、拍賣抵押物係不經言詞辯論,亦不訊問相對人,相對人對於 聲請人之請求未必詳悉,是聲請人、相對人獲本院之裁定後 ,請詳細閱讀裁定內容,若發現有錯誤,請於確定前向本院 聲請裁定更正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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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109年度司拍字第3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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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 地 坐 落│面 積│ │
│編號├───┬────┬───┬────┼────┤權利範圍│
│ │縣 市│鄉鎮市區│ 段 │地 號 │平方公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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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臺南市│北區 │小北段│998-320 │201.59 │7分之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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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 │臺南市│北區 │小北段│998-321 │59.25 │全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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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建物)︰ 109年度司拍字第3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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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建築式樣│建 物 面 積│附 屬 建 物│ │
│ │建│ │ │ ├─┬─┬─┬─┬─┬─┬─┼──┬─┬─┤權利│
│ │ │ │ │主要建築│一│二│三│四│五│合│面│主要│陽│面│ │
│編號│ │ 建物門牌 │基地坐落│ │ │ │ │ │ │ │積│ │ │積│ │
│ │ │ │ │材 料 及│ │ │ │ │ │ │ │建築│ │ │ │
│ │號│ │ │ │ │ │ │ │ │ │單│ │ │單│範圍│
│ │ │ │ │房屋層數│層│層│層│層│層│計│位│材料│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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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23│臺南市北區育│臺南市北│5層樓房R│47│47│47│47│47│23│平│RC造│36│平│全部│
│ │84│德二路138之8│區小北段│C造 │.4│.2│.2│.2│.2│6.│方│ │.0│方│ │
│ │ │號 │998-321 │ │6 │8 │8 │8 │8 │58│公│ │4 │公│ │
│ │ │ │地號 │ │ │ │ │ │ │ │尺│ │ │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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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