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除字,109年度,445號
TPDV,109,除,445,20200331,1

1/1頁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9年度除字第445號
聲 請 人 蔡明純(即蔡文煌之繼承人)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股票,經本院以108 年度司催字第1498號公示催告。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9 年1 月21日屆滿,迄今無 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109 年 3 月 31 日
民事第七庭 法 官 溫祖明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3 月 31 日
書記官 李佳儒
┌──────────────────────────┐
│附表: 109 年度除字第445號│
├──┬──────────┬──────┬──┬──┤
│編號│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股數│
├──┼──────────┼──────┼──┼──┤
│0001│東聯化學股份有限公司│77NX010674 0│1 │160 │
├──┼──────────┼──────┼──┼──┤
│0002│東聯化學股份有限公司│78NX023846 8│1 │348 │
├──┼──────────┼──────┼──┼──┤
│0003│東聯化學股份有限公司│79NX049342 1│1 │271 │
└──┴──────────┴──────┴──┴──┘

1/1頁


參考資料
東聯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