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除字,109年度,440號
TPDV,109,除,440,202003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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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9年度除字第440號
聲 請 人 蒙淑慧(即鍾美甚之繼承人)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8 年度司催字第1826號公示催告。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9 年3 月9 日屆滿,迄今無 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 條第1 項,判決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109 年 3 月 31 日
民事第七庭 法 官 黃愛真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3 月 31 日
書記官 王曉雁
┌────────────────────────────┐
│附表: 109年度除字第440號│
├──┬──────────┬────────┬──┬──┤
│編號│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股數│
├──┼──────────┼────────┼──┼──┤
│0001│福益實業股份有限公司│79NX-00063743-7 │1 │340 │
├──┼──────────┼────────┼──┼──┤
│0002│益航股份有限公司 │091-NX-0006893-4│1 │37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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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福益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益航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