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07年度易字第3620號
公 訴 人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藝靜室內裝修規劃工程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兼 被 告 謝侑靜
選任辯護人 施瑞章律師
被 告 邱亮豪
選任辯護人 張欽昌律師
上列被告等因違反政府採購法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7年
度偵字第21339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謝侑靜、邱亮豪均無罪。
藝靜室內裝修規劃工程有限公司免訴。
理 由
壹、公訴意旨略以:被告謝侑靜係被告藝靜室內裝修規劃工程有 限公司(下稱藝靜公司)之負責人;被告邱亮豪則為執業建 築師,並為邱亮豪建築師事務所(設臺北市○○區○○○路 0段000號3樓之2)之負責人。緣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 局北區工程處(下稱北工處)於民國101年5月至105年3月間 ,辯理「關西服務區及寶山休息站區廁所整修工程」採購, 且該工程係先由技術服務商負責規劃設計後,再據此辦理工 程採購,又該依技術服務廠商投標須知規定,投標廠商須為 「政府核准登記在案之本國建築師事務所,計畫主持人應為 建築師本人或建築師事務所內具有建築師資格之正職員」, 被告謝侑靜不具建築師資格,然為標得該規劃設計標案,以 利主導後續之工程採購,竟基於意圖影響採購結果及獲取不 當利益,而借用他人名義或證件投標之犯意,借用被告邱亮 豪及其建築師事務名義,並支付履約保證金;而被告邱亮豪 明知上情,仍基於意圖影響採購結果而出借其及其所經營之 邱亮豪建築師事務所名義予他人參與投標之犯意,容許被告 謝侑靜借用名義投標,並交付其建築師執照及開業執照資料 予被告謝侑靜,雙方議定由被告謝侑靜支付得標金額10%為 被告邱亮豪之報酬,被告謝侑靜再將其前與不知情之許清宜 建築師所合作參與北工處「交控中心一樓大廳裝修工程」、
「高工局第三辦公室建築物修繕工程」標案之設計成果,充 作被告邱亮豪建築師事務所之實績,參與投標,被告謝侑靜 因此於101年6月1日(按決標日),以新臺幣(下同)198萬 元得標施作。被告謝侑靜為掩其犯行,隨即將其及原任職於 被告藝靜公司,負責該標案執行之不知情員工余嘉倫、謝仁 益、曾慈婷之薪資扣繳移轉至邱亮豪建築師事務所名下。嗣 北工處依上揭標案合約,先後於101年9月19日匯款19萬8162 元、101年12月5日匯款43萬8718元、102年7月5日匯款47萬 4200元、103年5月7日匯款18萬2327元、103年8月25日匯款 39萬9337元至被告邱亮豪交予被告謝侑靜持用之三信商業銀 行板橋分行帳號0000000000號帳戶(戶名:邱亮豪建築師事 務)內,被告謝侑靜於知悉上開款項匯入該帳戶後,隨即透 過電腦網路轉帳將之轉匯至其三信商業銀行北屯分行帳號00 00000000號帳戶內。因認被告謝侑靜涉犯政府採購法第87條 第5項前段之意圖影響採購結果,而借用他人名義及證件投 標罪嫌;被告邱亮豪涉犯同法第87條第5項後段之意圖影響 採購結果,而容許借用本人名義及證件參加投標罪嫌;而被 告藝靜公司,因其代表人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法第87條第 5項前段之罪嫌,應依同法第92條科以罰金。貳、無罪部分
一、按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有 罪之判決書應於理由內記載認定犯罪事實所憑之證據及其認 定之理由,刑事訴訟法第154條第2項及第310條第1款分別定 有明文。而犯罪事實之認定,係據以確定具體的刑罰權之基 礎,自須經嚴格之證明,故其所憑之證據不僅應具有證據能 力,且須經合法之調查程序,否則即不得作為有罪認定之依 據。倘法院審理之結果,認為不能證明被告犯罪,而為無罪 之諭知,即無前揭第154條第2項所謂「應依證據認定」之犯 罪事實之存在。因此,同法第308條前段規定,無罪之判決 書只須記載主文及理由。而其理由之論敘,僅須與卷存證據 資料相符,且與經驗法則、論理法則無違即可,所使用之證 據亦不以具有證據能力者為限,即使不具證據能力之傳聞證 據,亦非不得資為彈劾證據使用。故無罪之判決書,就傳聞 證據是否例外具有證據能力,本無須於理由內論敘說明(最 高法院100年度台上字第2980號判決意旨參照)。是本院以 下採為認定被告無罪所使用之證據,不以具有證據能力者為 限,且毋庸論敘所使用之證據是否具有證據能力,合先敘明 。
二、再按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其犯罪事實 ;又不能證明被告犯罪者,應諭知無罪之判決,刑事訟訴法
第154條第2項、第301條第1項前段分別定有明文。又所謂認 定犯罪事實之證據,係指足以認定被告確有犯罪行為之積極 證據而言,該項證據自須適合於被告犯罪事實之認定,始得 採為斷罪之資料;而認定不利於被告之事實,須依積極證據 ,苟積極證據不足為不利於被告事實之認定時,即應為有利 於被告之認定,更不必有何有利之證據;事實之認定,應憑 證據,如未能發現相當確實證據,或證據不足以證明,自不 能以推測或擬制之方法,以為裁判之基礎;且刑事訴訟上之 證明資料,無論其為直接證據或間接證據,而為認定犯罪事 實所憑,均須達於通常一般之人均不致有所懷疑,而得確信 其為真實之程度,始得據為有罪之認定,若其關於被告是否 犯罪之證明未能達此程度,而有合理懷疑之存在,致使無從 形成有罪之確信,即不得遽為不利被告之認定(最高法院29 年上字第3105號、30年上字第816號、40年台上字第86號、 76年台上字第4986號判例可資參照)。又檢察官就被告犯罪 事實,應負舉證責任,並指出證明之方法,刑事訴訟法第16 1條第1項定有明文,因此,檢察官對於起訴之犯罪事實,應 負提出證據及說服之實質舉證責任。倘其所提出之證據,不 足為被告有罪之積極證明,或其指出證明之方法,無從說服 法院以形成被告有罪之心證,基於無罪推定之原則,自應為 被告無罪判決之諭知(最高法院92年台上字第128號判例意 旨參照)。次按政府採購法第87條第5項規定,意圖影響採 購結果或獲取不當利益,而借用他人名義或證件投標者,處 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百萬元以下罰金。容許他 人借用本人名義或證件參加投標者,亦同。該項所欲規範處 罰的對象應是其行為具有「惡性」之「無合格參標資格廠商 」而借用有合格參標廠商之借牌參標行為,藉以確保採購程 序之公平性;且所謂借牌或允以借牌者,係指該允以借牌者 本身初始即無意參與投標或競價之意思;亦即,該人之主觀 意思在允以借牌之前、之後均為無意投標競價。是以,如該 借牌者本身初始即有意參與投標並實質參與該標案之執行, 該借牌者及借用他人名義投標者自無從以該條相繩(臺灣高 等法院97年度上易字第460號及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5年 度上易字第830、839號判決意旨參照)。三、公訴意旨認被告謝侑靜涉犯意圖影響採購結果,而借用他人 名義及證件投標罪嫌;被告邱亮豪涉犯意圖影響採購結果, 而容許借用本人名義及證件參加投標罪嫌,無非係以被告 邱亮豪、謝侑靜之供述、關西服務區及寶山休息站區廁所整 修工程技術服務廠商邱亮豪設計規劃服務建議書影本、關西 服務區及寶山休息站區廁所整修工程委託規劃設計暨監造技
術服務工作開標、議價、決標紀錄影本、技術服務廠商履約 保證金影本、三信商業銀行板橋分行帳號0000000000號帳戶 及三信商業銀行北屯分行所帳號0000000000號帳戶之交易明 細,為其主要之論據。
四、惟訊據被告謝侑靜、邱亮豪均堅決否認涉有違反政府採購法 之犯行,被告謝侑靜辯稱:我沒有向邱亮豪及其事務所借牌 ,我們是基於合作的關係,這種模式在業界很普遍,藝靜公 司的員工有實際參與投標採購案執行人員才會掛有邱亮豪事 務所下面,因為有公司成本考量,且跟邱亮豪的帳要清楚; 該案是公開評選,我跟邱亮豪討論如何投標評選,後來是由 邱亮豪去簡報,我跟邱亮豪都有去監造,還有1位柯先生也 有去監造,但查驗時都是邱亮豪到;該案設計費先匯到邱亮 豪帳戶後,再轉匯到我的三信帳戶,因為那時邱亮豪生病了 ,他無法繼續管理公司的事情,有一些費用還要支出等語; 被告謝侑靜之選任辯護人辯稱:謝侑靜於關西服務區及寶山 休息站區廁所整修工程,與邱亮豪間,是合作關係,由邱亮 豪負責親自投標、監督執行、規劃設計、監造等業務,謝侑 靜並無意圖影響採購結果或獲取不當利益,而借用他人名義 或證件投標之不法行為等語;被告邱亮豪辯稱:我沒有把事 務所名義借給謝侑靜或其公司,我們彼此是合作關係等語; 被告邱亮豪之選任辯護人辯稱:邱亮豪參與本件政府採購之 投標,是本於自己參與投標、競價之真意而為,並親自參與 議價程序,並非借牌予他人投標,得標後,邱亮豪亦有實質 參與標案之執行等語。
(一)關於被告邱亮豪於警詢時,是否有坦承「借牌」乙事之部分 :
按訊問被告應出以懇切之態度,不得用強暴、脅迫、利誘、 詐欺、疲勞訊問或其他不正之方法;被告之自白,非出於強 暴、脅迫、利誘、詐欺、疲勞訊問、違法羈押或其他不正之 方法,且與事實相符者,得為證據,刑事訴訟法第98條、第 156條第1項分別定有明文。本案被告邱亮豪於107年8月13日 檢察官偵訊時即辯稱:「(問:【提示105年9月7日偵訊筆 錄並告以要旨】為何借牌給謝侑靜?)本件非借牌,當初調 查官說會從嚴認定,並說如果我不承認的話,之後所有事都 要由我扛,事後還有另一調查官找我去問,我也有跟他講了 ,當時我在這個案子時,我人在生病。」;嗣於107年9月26 日檢察官偵訊時亦辯稱:「(問:之前在調查局歷次筆錄都 承認本案是借牌,有何意見?)我是被問到昏了。」等語。 經查:
1.被告邱亮豪於103年11月19日調查筆錄雖記載供稱:「(問
:有無補充意見?)我們雖有合作,但有沒有參與這個案子 。」等語。惟經本院於108年12月5日,就被告邱亮豪於103 年11月19日在法務部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所製作調查筆錄之 錄音光碟內容,進行勘驗,勘驗結果為:
(1)光碟播放時間(0:11:43-0:13:50) 調查官:「你對法律熟不熟?」
邱亮豪:「不是那麼熟啦!應該說不是那麼熟啦!」 調查官:「你分得清楚重罪跟輕罪嗎?」
邱亮豪:「分不是很清楚ㄟ!畢竟我聽不懂你所謂的重罪和 輕罪,因為蘇先生,對不起。」
調查官:「採購法裡面有重的、有輕的,也有重的。」 邱亮豪:「對,那到今天為止我都還搞不清楚到底怎麼一回 事呢!。」
調查官:「採購法裡面有一個叫做容許他人借牌的話,它是 一年還是兩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調查官:「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一個是藉著設計,就是 。」
邱亮豪:「應該是。」
調查官:「圖謀私人不法利益的話,是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 期徒刑,你自己,你今天自己要。」
邱亮豪:「對不起,我在聽,對不起,我剛剛沒在。」 調查官:「假如說你藉著設計、規劃,為了私、圖,你藉著 設計、規劃,你接受別人委託對不對?」
邱亮豪:「對。」
調查官:「藉著設計,因為政府採購法只規範政府公共工程 。」
邱亮豪:「對。」
調查官:「藉著設計跟規劃的職權,然後做違法的審查、設 計,圖私人不法利益,就是不只是圖你個人,包 括你的朋友或其他的人都算。即使不是跟你、錢 不是直接到你口袋,但是你有指定廠商,譬如說 ,違法審查。」
邱亮豪:「喔,你說是圍標或是廠商。」
調查官:「不是圍標啦,就是為指定廠商、指定採購品項對 不對?」
邱亮豪:「對。」
調查官:「然後刁難人家,對不對,做這些違法審查的話, 被我們查到確有實際的話,是一年以上七年以下 ,如果只是借牌的話,是一年以下。通常檢察官 或法院,好一點的檢察官甚至會緩起訴,一般法
院就緩刑,緩刑期間過了就沒有了。」
邱亮豪:「好,那我。」
調查官:「但一年以上到七年以下,如果你被判了兩三年, 然後沒有給你緩起訴的話,那你就去。」
邱亮豪:「坐牢。」
調查官:「對。」
(2)光碟播放時間(2:14:55-2:15:09) 調查官:「那你、你、你這樣什麼都不知道,你乾脆講你借 牌算了,他媽的,對不對?因為免得媽的這些這 些,就是實質上是借牌,我知道你們是用合作的 名義這樣子迴避這個借牌這個名字。」
(3)光碟播放時間(2:17:25-2:20:20) 調查官:「那你現在就是說,在借牌跟那個違法審查之間你 做個決定。」
邱亮豪:「我不知道我之間做的些事情應該是借牌吧!」 調查官:「因為我查過、我查過你們的設計費八成,大概逾 八成是他領。」
邱亮豪:「我有領過設計費嗎?」
調查官:「你在、你在板橋三信開一個帳戶有沒有?」 邱亮豪:「對。」
調查官:「那個設計監造費用就匯到帳戶啊!」 邱亮豪:「是匯到那個帳戶嗎?」
調查官:「每次匯到那個帳戶,全額他幾乎網路轉撥、轉帳 到謝小姐的帳戶裡啊!」
邱亮豪:「是因為要付」
調查官:「你要、要付,由你來付啊!你的員工就是你付啊 !」
邱亮豪:「是是是,我懂你的意。」
調查官:「對不對,你這樣講這個叫實質審查,就是實,我 們現在法律上已經是改成實質。」
邱亮豪:「我不知道是說如果是借牌的話,對不起,這一段 可不可以讓我先講完,因為在你們認定的是一個 實質的行為嘛,那如果說實質的行為是借牌的話 ,這個罪到底是什麼罪?」
調查官:「如果是你態度良好的話,那頂多就是緩起訴、緩 刑、緩起訴,緩起訴是更、更,緩起訴是譬如說 我一年以後你沒再犯的話那就。」
邱亮豪:「沒事。」
調查官:「就沒事。如果是緩刑的話,那就是就是他起訴以 後,經過法院判緩刑,這不是我們該講的話。」
邱亮豪:「嗯,我知道,對不起,我。」
調查官:「我看到的案例啦,我曾經辦過一個四億多的工程 ,結果他給我的是緩起訴處分,緩起訴然後,緩 起訴、緩起訴二年,就是二年內不再犯的話,連 起訴都不必、連前科都不留啦。但是要這個借牌 的話,空間是、是比較,現在還、現在還不太清 楚,到底你是知情或不知情,或有沒有參與,他 們將來會怎麼咬,我現在也不知道,因為現在廠 商他就是不服,他到處告,他監察院…。」
邱亮豪:「我知道。」
調查官:「就人家也覺得。」
邱亮豪:「他,因為他有打電話跟我講、他說他要去總統府 告、要去監察院告。」
調查官:「是。」
邱亮豪:「要到調查局告,然後我。」
調查官:「他也說沒錯啊,他別的地方他工程照做,沒有人 像這樣書本一定要弄得整整齊齊的,那個,整整 齊齊的,好像上課一樣。」
邱亮豪:「我的意思是說,書本用,我覺得不能講書本怎樣 子,你用得整整齊齊的,該有的資料都要有,甚 至工程會一般規定我們要送出去,我想,因為蘇 先生你也有問過很多那種監造人員嘛,那該有的 行政作業程序,因為我必須會被查核,必須要, 你不能說缺東缺西啊。」
(4)光碟播放時間(2:34:18-2:34:25) 調查官:「好啦!你自己看啦,你是借牌還是媽的審查沒有 盡責啦,兩個自己趕快…。」。
(5)光碟播放時間(2:38:32-2:34:25) 邱亮豪:「我知道,我從頭到尾,我一直在解釋說,因為我 們不會說特別為了這個案子去講說是借牌還是什 麼,因為我們真的一開始的時候有些東西我們都 會一起合作,那這個案子真的是,我沒有參與那 麼多啦。」。
調查官:「好,打,我沒有設計任何,我沒有設計任何東西 ,我只提供建築法令、法規,建築法規,建築法 令的,建築法令及規,建築法,建築法令的諮詢 ,好,有沒有補充意見?」。
邱亮豪:「你現在要我決定嗎?算借牌還是要。」 調查官:「你自己看啦,不是說算啦,畢竟要有責任的嘛, 是說你自己當時是怎麼講,真正的意思,原意是
什麼,據實講就好了,不要、不要勉強自己。」 。
邱亮豪:「我們當時是有合作東西啦,那這個案子我真的是 沒有參與那麼多。」。
調查官:「我們雖有合作,但是我沒參與案子。」。 邱亮豪:「這個案子我沒有參與很多啦!」。
調查官:「我們雖然有合作,但是我沒有參與這個案子。」 邱亮豪:「很多啦!」。
2.依上開調查筆錄之錄音光碟內容勘驗結果,顯然被告邱亮豪 已遭受調查官不正方法之詢問,且被告邱亮豪於調查官詢問 時,其真實供述係「我們不會說特別為了這個案子去講說是 借牌還是什麼,因為我們真的一開始的時候有些東西我們都 會一起合作,那這個案子真的是,我沒有參與那麼多啦。」 ,而非「我們雖有合作,但是我沒參與案子。」。 3.另被告邱亮豪於105年9月7日調查筆錄雖記載供稱:「(問 :你與謝侑靜如何分配關西服務區廁所整修工程之規劃設計 及監造費?)當時謝侑靜跟我借牌投標,我們約定事前約定 ,我可以拿到設計監造費的1成。」、「(問:你是否借牌 謝侑靜投標關西服區廁所整修工程採購?)確實。」、「( 問:【提示邱亮豪建築師事務所101年~102年決標政府採購 案統計表1紙】貴事務所決標之政府採購案計15案,請問你 有實際設計監造者為何?)我沒有實際設計監造,只幫忙審 查有無違反建築法令等問題。」、「(問:承前,借牌決標 案件為何?借牌人為何?)前述這15案都是借牌給謝侑靜。 」、「(問:你前述在招標公開比圖時有到現場做簡報,簡 報內容是由何人所製作?)簡報內容是由謝侑靜製作,我只 到現場開場白,後續簡報說明主要是由她來解說。」、「( 問:有無補充意見?)我知道我借牌的作法錯了,日後我會 全力配合調查,希望司法機關給我一個自新的機會。」等語 。惟經本院於108年12月26日,就被告邱亮豪於105年9月7日 在法務部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所製作調查筆錄之錄音光碟內 容,進行勘驗,勘驗結果為:
(1)光碟播放時間(0:54:48-0:55:50) 調查官:「你跟謝郁靜如何分配關西服務區廁所整修工程規 劃設計及監造費?你怎麼分配?怎麼分的?當時 怎麼約定的?規劃設計及監造費你怎麼跟他約定 ?有沒有拿到是另外一回事,你怎麼約定?」
邱亮豪:「約定當時就是」。
調查官:「我就拿給他,對不對?」
邱亮豪:「對。」
調查官:「當時約定怎麼樣怎麼樣,就是很乾淨的就把它說 清楚就好,很清楚把它說清楚,來,我當時,當 時他跟我借牌去標,去投標。」
邱亮豪:「對。」
調查官:「言明,標到後、標到以後,得標後怎麼樣怎麼樣 怎麼樣,來,你要寫還是要。」
邱亮豪:「不要緊,我講就好。」
調查官:「好。」
邱亮豪:「得標,講好就是說得標之後,會有稅金,稅金扣 掉之後。」
調查官:「稅金扣掉完後。」
邱亮豪:「嘿,有稅金嘛。」
調查官:「你分幾成?」
邱亮豪:「就是10%。」
調查官:「所有的費用的10%。」
(2)光碟播放時間(1:02:04-1:03:18) 調查官:「你是否借牌給謝侑靜標這個關西服務區廁所工程 ,確實借牌的嘛,借牌給他,除了剛剛你講的這 個設計費監造費的一成以外,有沒有另外拿些費 用?」
邱亮豪:「沒有。」
調查官:「沒有,OK,三信商銀板橋分行貴事務所這個帳戶 裡面尚有桃園區公所、退輔會、退輔會還有國防 部、嘉義榮民服務處、台中市公所、苗栗縣政府 、參山管理處及勞動部的匯入款,都轉,同時轉 入,都會轉到同銀行的謝侑靜的帳戶,請問你是 否借牌投標這些政府採購案?都是借給他的吧? 有轉帳的都是吧?」
邱亮豪:「嚴格、嚴格講是。」
調查官:「都是的,OK,要不然怎麼可能錢匯到你這邊來, 你為什麼轉到那邊去,對不對?我剛剛念了這麼 多,對不對?OK,都是一樣的費用抽一成。」 邱亮豪:「嘿啊。」
調查官:「OK,好,都講好一成嘛,有沒有因案不一樣的? 是的,我都是,是的,我都是抽取一成的監造費 跟設計費,就這兩個費用而已嘛。」
(3)光碟播放時間(1:10:05-1:10:30) 調查官:「那前面這十五案借牌決標案件,全部都是借牌的 ?是不是?」
邱亮豪:「反正。」
調查官:「借牌給誰?」
邱亮豪:「就謝小姐啊,我只是。」
調查官:「都是借牌給謝侑靜。」
邱亮豪:「因為我只去看,像這兩個案子,我會去看的是有 沒有法令上的問題。」
(4)光碟播放時間(1:10:45-1:15:30) 調查官:「這個勘驗照片兩幀,勘驗照片,這是102年6月26 日寶山休息站的放樣勘驗、放樣勘驗,請問簽名 邱亮豪的照片是不是你本人?」
邱亮豪:「因為我有去啊。」
調查官:「你有去嘛?」
邱亮豪:「放樣勘驗、放樣勘驗是我去的啊。」 調查官:「有,是,確實我本人,是不是?」
邱亮豪:「對,我有在照片裡面啊。」
調查官:「確實是你,是的,確實是我本人,OK,都是你嘛 ?邱亮豪:這個沒有,這個不是我寫的吧!」
調查官:「他沒有,他不是要你寫啊,他不是說你寫的。」 邱亮豪:「我記得我。」
調查官:「有沒有簽名?邱亮豪簽名的照片是不是你本人? 」
邱亮豪:「他說簽名啊,那我也沒看到簽名在哪裡?」 調查官:「他問題不是,請問簽名,他的意思是說,你、你 要這樣寫是吧?邱亮豪不是我簽名的,對不對? 」
邱亮豪:「這個不是我寫的啊。」
調查官:「但是圖片上的人是我嘛,對不對?」 邱亮豪:「我有去啊。」
調查官:「但是他只有手嘛,因為他只有手。」 邱亮豪:「對啊。」
調查官:「所以說問你是不是當時有在現場。」 邱亮豪:「我、我、我有,我知道放樣勘驗我有去啊。」 調查官:「對不對?」
邱亮豪:「嘿啊。」
調查官:「這個大概是他們施工單位寫的,這個沒有什麼。 」
邱亮豪:「對啊。」
調查官:「所以,人是你嘛,照片、照片上的人是我,但名 字不是我簽的嘛?」
邱亮豪:「這個人不是我吧?」
調查官:「不是你喔,那你到底是。」
邱亮豪:「我,我有去,但是、但是問題不見得這個裡面都 是我啊。」
調查官:「本人簽名ㄋㄟ,本人簽名ㄋㄟ。」
邱亮豪:「放樣勘驗本人簽名,所以我一直在問說他所謂簽 名簽在什麼地方?簽在這個板子上的簽名這個不 是我寫的啊。」
調查官:「好,不是你簽名的,你都沒有簽過名是不是?是 不是你簽名的?」
邱亮豪:「這個板子這不是我寫的。」
調查官:「這上面是不是你的名字?」
邱亮豪:「是我的名字,但是板子不是我寫的。」 調查官:「簽名是不是你簽的,這是不是你簽的。」 邱亮豪:「這不是簽名啦,這是應該是寫在板子上,這個是 營造廠寫的。」
調查官:「我也覺得是這樣子,他們可以寫,對。」 邱亮豪:「他們可以寫啊,他們不去那種啊,我現在在找我 有沒有在相片裡面。」
調查官:「你有沒有在相片裡面?」
邱亮豪:「我在看這個事情啊,我也在看這個事情啊。」 調查官:「你說我、我並未在、我並未簽名嘛。」 邱亮豪:「對,我並未,這個名、這個名不是我簽的啊。」 調查官:「簽名不是我本人,但是這個圖片上確實是不是你 本人?」
邱亮豪:「我並沒看到我啊,我知道我那時候開工的時候我 有去,他們是說要做放樣勘驗。」
調查官:「一般放樣勘驗是不是要本人去?建築師本人去? 」
邱亮豪:「就是要我去,因為高工局要求我去。」 調查官:「他說這個簽名是什麼簽名他沒有簽ㄋㄟ,什麼叫 本人簽名,是簽在哪裡?」
蘇姓調查官:「簽在上面。」
邱亮豪:「那個不一定是我們寫的啦。」
蘇姓調查官:「這個人是你。人家廠商記錄說這個不是你, 是羅國泰。」
邱亮豪:「我就說,我剛剛不是跟你講說我好像沒有看到我 啊。蘇姓調查官:你假如你有在現場啊。」
邱亮豪:「我有去啊。」
調查官:「我有去,但圖片上都不是我本人。」 邱亮豪:「對啊。」
調查官:「我也沒簽名,好不好?」
邱亮豪:「我也,這幾個板子不是我寫的。」
蘇姓調查官:「你可能去關西啦,寶山這邊大概就是由羅國 泰,因為這個、這個人是羅國泰不是你,你自己 ,因為都沒有照。」
邱亮豪:「寶山我有去啊。」
蘇姓調查官:「蛤。」
邱亮豪:「寶山我有去啊。」
蘇姓調查官:「你去,可是廠商記錄你看。」
邱亮豪:「寶山我有去啊,怎麼會、怎麼。」
調查官:「放樣勘驗啊。」
邱亮豪:「這是放樣勘驗是同一天嘛,兩個位置是同一天。 」
蘇姓調查官:「啊你有穿這個衣服嗎?這樣子像你嗎?我是 看不出來。」
邱亮豪:「這是我嗎?我實在是,這背面我實在是看不出來 ,但是我有去,我必須解釋我說我今天講的話都 是我有去。」
蘇姓調查官:「好了,你有去啦,但照片上是不是我本人, 我也無法區別。」
調查官:「簽名也不是我簽的嘛?簽名也不是。」 邱亮豪:「你講的簽名應該是板子上的簽名。」 調查官:「對對對。」
邱亮豪:「那板子上的簽名不見得是我寫的啊,因為是施工 廠商寫的,它。」
蘇姓調查官:「這個紙上的簽名就是說,簽了名,誰簽名誰 到。」
邱亮豪:「沒有沒有沒有,這個廠商,這個我去之前大概廠 商都已經寫好了。」
調查官:「圖片中。」
邱亮豪:「板子的簽名不是,應該不是我寫的吧。」 調查官:「但是照片中的這個,但是無法確定。」 調查官:「這個板應該也不是本人寫的,學長,因為那個應 該是施工的寫的,那這個要不要改題目?」
蘇姓調查官:「那這個就不要,整個就。」
調查官:「那個不要了。」
蘇姓調查官:「全部不要了。」
調查官:「提示的話,那這兩張就不要附上去了。」 蘇姓調查官:「對對對,不要了。」
(5)光碟播放時間(1:17:15-1:18:07) 調查官:「他現場作簡報嘛,只是作個開場嘛,對不對?然
後後續就由謝侑靜來。」
邱亮豪:「我大概有前面一兩段是我講的,大概是我介紹一下整 個案子的情形。」
調查官:「就開場嘛,對不對?開場介紹。」
邱亮豪:「詳細的內容是。」
調查官:「詳細的內容是謝侑靜嘛對不對?」
邱亮豪:「謝小姐。」
蘇姓調查官:「那謝小姐,你曉不曉得他背後誰幫他畫圖設 計的?
邱亮豪:「有公司啊。」
蘇姓調查官:「哪一個?許(音同)家的?」
邱亮豪:「我不知道,因為他整個公司裡面很多人,他有問 題他會問我,我告訴他這樣子,應該是講說他個 人沒有,但是事實上是有一個公司,今天我,意 思就是說,如果說我要去標一個案子,我也沒有 辦法一個人把所有東西做下來。」
調查官:「後續的、後續的簡報說明主要是由他來解說。」 (6)光碟播放時間(1:29:13-1:30:00) 調查官:「有沒有補充意見?」
邱亮豪:「就像我剛剛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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