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求賠償損害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附民字,109年度,34號
SCDM,109,附民,34,202003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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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9年度附民字第34號
原   告 栢安里莎
被   告 林立源 
      BASMAYOR ANGELIE PAO (菲律賓籍)


上列被告等2人因被訴傷害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
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
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
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3   月  27   日
         刑事第十庭審判長  法 官  楊麗文
                   法 官  楊數盈
                   法 官  李毓華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4   月  1   日
                   書記官  陳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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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