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9年度附民字第34號
原 告 栢安里莎
被 告 林立源
BASMAYOR ANGELIE PAO (菲律賓籍)
上列被告等2人因被訴傷害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
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
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
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3 月 27 日
刑事第十庭審判長 法 官 楊麗文
法 官 楊數盈
法 官 李毓華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4 月 1 日
書記官 陳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