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09年度,8472號
PCDV,109,司促,8472,202003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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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09年度司促字第8472號
 
債 權 人 花旗(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莫兆鴻 



債 務 人 高瑜鎂  (原名:高淑麗)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給付新臺幣叁拾陸萬壹仟伍佰肆拾伍元,
  及如附表所示之利息,並賠償督促程序費用新臺幣伍佰元,
  否則應於本命令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司法事
  務官提出異議。
二、債權人請求之原因事實:
  緣債務人高瑜鎂(原名:高淑麗)於民國86年6月6日向債權
  人申請信用卡( 帳號:4311789501294700) ,詎債務人逾期
  未為繳款,迄今尚欠如利息附表序號1 所示之本金及利息,
  暨自民國96年9 月起各筆本金結算至民國96年12月10日止未
  受償之循環利息8321元及違約金暨手續費1267元。已結算未
  受償之利息係依信用卡約定條款有關遲延利息之約定即將每
  筆「得計入循環信用本金之帳款」,自各筆帳款入帳日起,
  就該帳款之餘額以約定之年利率計算至該筆帳款結清之日止
  ;違約金為當期繳款延滯時,以新臺幣三百元,連續二期延
  滯繳款時,第二期違約金新臺幣四百元,連續三期延滯繳款
  時,第三期之違約金新臺幣五百元計算;手續費則為( 一)
  預借現金手續費( 每筆預借現金金額之3.5%加上新臺幣100
  元計算) ;( 二) 分期借款手續費用( 分期借款金額乘以約
  定分期費率) ;( 三) 年費:依各信用卡卡別收取,詳見信
  用卡申請書;( 四) 國外交易授權結匯:依交易金額乘以
  1.5%計算;( 五) 掛失手續費:每卡新臺幣200 元;( 六)
  調閱帳單手續費:國內消費簽帳單每張50元,國外消費簽單
  每張100 元;( 七) 補送帳單手續費:每次每份100 元。
 
  緣債務人高瑜鎂(原名:高淑麗)於民國85年12月1 日向債
  權人申請信用卡( 帳號:4563130069309009) ,詎債務人逾
  期未為繳款,迄今尚欠如利息附表序號2 所示之本金及利息
  ,暨自民國95年7 月起各筆本金結算至民國96年2 月18日止
  未受償之循環利息18960 元及違約金暨手續費2700元。已結
  算未受償之利息係依信用卡約定條款有關遲延利息之約定即
  將每筆「得計入循環信用本金之帳款」,自各筆帳款入帳日
  起,就該帳款之餘額以約定之年利率計算至該筆帳款結清之
  日止;違約金為當期繳款延滯時,以新臺幣三百元,連續二
  期延滯繳款時,第二期違約金新臺幣四百元,連續三期延滯
  繳款時,第三期之違約金新臺幣五百元計算;手續費則為(
  一) 預借現金手續費( 每筆預借現金金額之3.5%加上新臺幣
  100 元計算) ;( 二) 分期借款手續費用( 分期借款金額乘
  以約定分期費率) ;( 三) 年費:依各信用卡卡別收取,詳
  見信用卡申請書;( 四) 國外交易授權結匯:依交易金額乘
  以1.5%計算;( 五) 掛失手續費:每卡新臺幣200 元;( 六
  ) 調閱帳單手續費:國內消費簽帳單每張50元,國外消費簽
  單每張100 元;( 七) 補送帳單手續費:每次每份100 元。
 
三、如債務人未於第一項所示之不變期間內提出異議,債權人得
  依法院核發之支付命令及確定證明書聲請強制執行。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3   月  13  日
         民事第七庭司法事務官
 
附表
109年度司促字第8472號
利息:
┌──┬───┬─────┬──────┬──────┬───────┐
│本金│ 本金 │相關債務人│ 利息起算日 │ 利息截止日 │ 利息計算方式 │
│序號│   │     │      │      │       │
├──┼───┼─────┼──────┼──────┼───────┤
│ 001│新臺幣│高淑麗 431│自民國 096年│至民國 104年│年息百分之十九│
│  │168465│1789501294│12月 11日  │8月 31日止 │點七一    │
│  │元  │700    │起     │      │       │
│  │   │     ├──────┼──────┼───────┤
│  │   │     │自民國 104年│至清償日止 │年息百分之十五│
│  │   │     │9 月 1日 起 │      │       │
├──┼───┼─────┼──────┼──────┼───────┤
│ 002│新臺幣│高淑麗 456│自民國 096年│至民國 104年│年息百分之二十│
│  │161832│3130069309│02月 19日  │8月 31日止 │       │
│  │元  │009    │起     │      │       │
│  │   │     ├──────┼──────┼───────┤
│  │   │     │自民國 104年│至清償日止 │年息百分之十五│
│  │   │     │9 月 1日 起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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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花旗(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