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訴字第2902號
上 訴 人 德隆室內裝修設計有限公司
即 原 告
法定代理人 王星貿
被 上訴人 華大土木包工業有限公司
即 被 告
法定代理人 朱華文
以上上訴人與被上訴人華大土木包工業有限公司間本院108年度
訴字第2902號債務人異議之訴等事件,上訴人提起上訴到院。查
本件訴訟標的價額為新臺幣3,427,187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新
臺幣52,435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
規定,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內內如數向本院繳納,
逾期即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3 月 30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黃信樺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3 月 30 日
書記官 張珮琪
, 台灣公司情報網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