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事件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消債清字,108年度,132號
PCDV,108,消債清,132,202003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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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消債清字第132號
聲 請 人 李正冬 
代 理 人 林曜辰律師
上列當事人聲請消費者債務清理清算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十日內補正如附件所示事項。 理 由
一、按聲請更生或清算不合程式或不備其他要件者,法院應以裁 定駁回之,但其情形可以補正者,法院應定期間先命補正,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8 條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人具狀聲請清算,有如附件所示事項應予補正,爰 定期命補正,如逾期未補正,則駁回其聲請。
三、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8條但書,裁定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109 年 3 月 18 日
民事第六庭 法 官 蔡惠琪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3 月 18 日
書記官 廖俐婷
附件:
一、請預納郵務送達費用新臺幣(下同)5,590 元(暫依聲請人 陳報之債權人12人,連同聲請人,合計13人,暫以每人10份 ,每份43元計算,共計為43元×13人×10份=5,590 元)。二、請補正說明本件聲請理由,含債務種類暨發生之原因,為何 積欠債務,及有何不能清償債務之情事。
三、請向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臺北市○○ ○路000 號11樓】,申請聲請人自民國103 年度以來迄今, 於該公司之往來證券商、股票餘額、異動表等相關資料。待 該公司查詢核發保管帳戶客戶餘額表、客戶存券異動明細表 、集保戶往來參加人明細資料表(含帳號)、及投資人於清 算交割銀行未開戶明細表等文件後,再予一併陳報本院。四、請向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地址:臺北市○○路 000 號5 樓】,申請查詢歷年以來包含以聲請人為要保人或 受益人之人壽保險投保紀錄。待該公會核發查詢結果相關文 件後,再予一併陳報本院。
五、請提出聲請人本人使用各金融機構、郵局之存摺及證券存摺 (集保存摺)完整影本(需附完整之存摺封面及內頁資料, 並補登存摺至本裁定送達日之後)。
六、請聲請人陳報,所有以聲請人為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之各類個 人保險(含人壽保單及儲蓄性、投資性保單),及提出保險



契約書、保險費繳費證明、保單質借情形。並陳報該等保單 現有保單價值準備金之數額為何?若終止保險契約可領回之 金額為若干?如無個人保險亦請註明。
七、請聲請人陳明,於聲請清算前2 年內,以及目前至今為止, 聲請人財產變動狀況(包含有償、無償行為所生變動)。倘 該段期間曾經取得或喪失不動產所有權,並應詳為標明不動 產之地號、建號。並說明最近5 年內,有無從事國內外股票 、期貨、基金或其他金融商品之投資交易?若有,請提出其 投資交易明細及證明文件。
八、聲請人所提出之財產及收入狀況說明書,漏未記載107 年1 月間至107 年6 月間、及107 年8 月間至108 年4 月間之所 得數額。請聲請人列表正確估算,聲請清算前2 年之期間( 即106 年5 月間至108 年4 月間),聲請人之收入所得總額 ,究竟為多少金額?
九、請聲請人說明目前任職何處?每月薪資所得為何?並請聲請 人提出【最近6 個月期間】(自民國108 年6 月起至108 年 11月止),每月薪資所得之相關證明文件(如薪資單、薪資 明細表、薪資存摺封面及內頁等)。如有打零工或現金領取 方式者,亦應提出證明(如聲請人出具之切結書、雇主出具 之在職暨薪資證明書等)。
十、請聲請人說明,聲請更生前兩年,及目前至今為止,聲請人 之收入除薪資外,有無其他兼職、獎金、津貼?或領取贍養 費、保險給付、職業補償、失業給付、社會補助,或其他收 入款項等?若有,請說明取得原因及種類及數額,並提出相 關證明文件。
、聲請人陳稱,每月支出「租金1 萬9,000 元」。請就該支付 項目及金額提出繳交房租之相關證明(如房屋租賃契約書、 收據等)。
、聲請人陳稱,每月支出「水電費3,000 元」。請說明每月開 銷高額水電費之原因及必要性?並提出相關單據證明。、聲請人陳稱,每月支出「生活雜支及緊急費1 萬元」。請聲 請人說明,究竟每月雜支及緊急費,包含哪些支出項目及金 額?開銷之原因及必要性?並就各該支付項目及金額,提出 相關單據證明。
、聲請人陳稱,每月支出「電話手機費1,000 元」、「無線網 路費1,160 元」。請就上開高額電話費、網路費,說明有何 支出原因及必要性?並提出相關文件單據證明(如為手機綁 約,請提出手機合約文件。並說明合約何時到期?到期後通 話費會降至若干元?)。
、聲請人陳稱,扶養母親盧○屏每月支出「扶養費5,000 元」



。請說明受扶養人盧○屏,有無另外領取給付、年金、津貼 、社會補助,或其他收入款項等?如有領取,請說明其數額 、原因及種類,並提出相關證明文件。
、請提出受扶養人盧○屏之105 至107 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 得資料清單、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及盧○屏之 全戶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並請說明盧○屏,有無其 他應分擔扶養義務之人?如另有其他依法應分擔之人,一併 陳報其姓名,及其與盧○屏之關係。並說明扶養費用之分擔 方式及數額為何?分擔理由為何?並提出相關文件證明。、聲請人陳稱,長子李○安現就讀私立大學,須由聲請人負擔 學費。請聲請人說明,究竟該私立大學學費,各學期數額為 何?每月平均支出金額為何?並就該支付項目及金額,提出 相關單據證明。
、本件若經法院裁定開始清算程序,則聲請人有何個人財產, 可作為清算財團之財產?(包括土地、建築物、動產、存款 、股票、人壽保單、事業投資或其他資產之各類財產)請製 作資產表,並附具證明文件詳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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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