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賣抵押物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司拍字,109年度,22號
CHDV,109,司拍,22,202003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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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法院簡易庭民事裁定 109年度司拍字第22號
聲 請 人 有限責任臺中市第二信用合作社

法定代理人 王炎明 


相 對 人 謝志昇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准予拍賣。
聲請程序費用新臺幣貳仟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 由
一、按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院拍 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民法第873條第1項定有 明文。上開規定於最高限額抵押權所準用,此為同法第881 條之17所明定。
二、本件聲請意旨略以:相對人於民國(下同)103年12月12日 以其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設定擔保債權總額新臺幣( 下同)6,000,000元之最高限額抵押權予聲請人,以擔保其 對聲請人現在及將來所負之一切債務,並辦妥抵押權設定登 記在案。嗣相對人分別於103年12月16日、105年8月12日、 106年8月3日各向聲請人借款5,000,000元、350,000元、 200,000元,清償日期分別為123年12月16日、123年12月12 日、116年8月3日,並約定如未按期繳納本息,即喪失期限 利益。詎相對人自108年9月16日、108年9月12日、108年9月 3日即未依約繳納上開借款本息,應視同全部到期,尚欠本 金4,144,073元、303,517元、163,038元及其利息、違約金 ,為此聲請准予拍賣抵押物以資受償等語。
三、經查,聲請人上述主張業據提出借據、土地建築改良物抵押 權設定契約書、他項權利證明書等影本及土地登記謄本為證 ,經核本件最高限額抵押權確已設定登記在案,有抵押債權 存在,且查該抵押權登記約定清償日期係依照各個契約所約 定之清償日期,而依聲請人提出前開借據、借款歸戶明細查 詢等,形式上可認抵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獲清償,是本件 聲請應合於聲請拍賣抵押物之要件。復經本院依非訟事件法 第74條之規定,於109年2月18日通知相對人應於文到翌日起 10日內,就上開抵押權所擔保之債權額陳述意見,該通知業 合法送達,相對人逾期迄今未陳述意見。是本件聲請人聲請 拍賣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依照首揭規定,應予准許。



四、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民事訴訟法第78條,裁定如主 文。
五、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需附繕本),並繳納抗告費1,000元。關係人如就聲請所依據 之法律關係有爭執者,得提起訴訟爭執之。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3 月 17 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汪俊賢
 
附表:
┌──────────────────────────────────────────────────────────────┐
│附表:(土地) 109年度司拍字第22號│
├──┬───────────────────────────┬─┬────────────┬─────────┬──────┤
│ 編 │ 土 地 坐 落 │地│ 面 積 │ │ │
│ ├───┬────┬────┬────┬────────┤ ├──┬──┬──────┤ 權 利 範 圍 │備 考│
│ 號 │縣 市│鄉鎮市區│ 段 │ 小 段 │ 地 號 │目│公頃│公畝│ 平方公尺 │ │ │
├──┼───┼────┼────┼────┼────────┼─┼──┼──┼──────┼─────────┼──────┤
│001 │彰化縣│永靖鄉 │港西 │ │0000-0000 │ │00 │03 │73.27 │48分之2 │ │
├──┼───┼────┼────┼────┼────────┼─┼──┼──┼──────┼─────────┼──────┤
│002 │彰化縣│永靖鄉 │港西 │ │0000-0000 │ │00 │00 │80.65 │全部 │ │
└──┴───┴────┴────┴────┴────────┴─┴──┴──┴──────┴─────────┴──────┘
┌──────────────────────────────────────────────────────────────┐
│附表:(建物) 109年度司拍字第22號 │
├──┬───┬───────┬───────┬───────┬─────────────────┬────┬────────┤
│ 編 │ │ │ │建 築 式 樣 主│ 建物面積(平方公尺) │ │ │
│ │ │ │ │ ├───────────┬─────┤ 權 利 │ │
│ │建 號│建 物 門 牌│基 地 坐 落│要 建 築 材 料│ 樓 層 面 積 │附屬建物主│ │備 考 │
│ │ │ │ │ │ │要建築材料│ 範 圍 │ │
│ 號 │ │ │ │及 房 屋 層 數│ 合 計 │及用途 │ │ │
├──┼───┼───────┼───────┼───────┼───────────┼─────┼────┼────────┤
│001 │00170-│彰化縣永靖鄉五│彰化縣永靖鄉港│鋼筋混凝土造四│一層:45.50;二層:45.│陽台:24.6│全部 │ │
│ │000 │福巷15弄5號 │西段0000-0000 │層樓,住家用 │50;三層:45.50;四層 │6 │ │ │
│ │ │ │地號 │ │:19.00;合計:155.50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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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