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償借款
臺北簡易庭(民事),北簡字,109年度,2192號
TPEV,109,北簡,2192,202003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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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簡易判決    109年度北簡字第2192號
原   告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尚瑞強
訴訟代理人 許季榮
被   告 廖仕翔(即廖德智之繼承人)

法定代理人 黃雅芬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本院於民國109 年3 月24日言
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被告應於繼承被繼承人廖德智之遺產範圍內給付原告新臺幣壹拾陸萬柒仟壹佰肆拾伍元,及其中新臺幣肆萬陸仟貳佰玖拾玖元,自民國一百零八年五月二十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十五計算之利息。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柒佰柒拾元由被告於繼承被繼承人廖德智之遺產範圍內負擔。
本判決得假執行。但被告如以新臺幣壹拾陸萬柒仟壹佰肆拾伍元為原告預供擔保,得免為假執行。
事實及理由
一、本件兩造合意以本院為管轄法院,有信用貸款約定書第23條 附卷可證,依民事訴訟法第24條規定,本院自有管轄權。二、原告主張:訴外人即被繼承人廖德智前向原告申請貸款使用 ,迄今共積欠如主文第1 項所示之金額。嗣廖德智於民國10 3 年10月19日死亡,被告為其法定繼承人,依民法第1153條 第1 項「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以因繼承所得遺產為 限,負連帶責任」規定,本件債務應由其繼承人即被告於繼 承遺產範圍內負連帶清償責任等語,為此聲明請求判決如主 文所示。
三、被告則以:被繼承人廖德智並未留下遺產,被告無須清償被 繼承人廖德智之債務;且課徵遺產稅之標的,並非以被繼承 人所遺遺產為範圍,原告以納入課徵遺產稅之遺產總額為由 ,主張勞工退休金為被繼承人廖德智之遺產,係將遺產稅之 課稅範圍誤以為是遺產範圍;又勞工於請領退休金前死亡者 ,請領1 次退休金之具領人資格係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與民 法法定繼承人之順序不同,即遺屬請領勞工退休金係依勞工 退休金條例取得之權利,非依民法繼承關係取得,勞工退休 金難認屬遺產而得由民法上之繼承人繼承,原告依消費借貸 及繼承之法律關係,請求被告應於領取被繼承人廖德智勞工 退休金新臺幣(下同)91,209元範圍內,給付原告91,209元



云云,顯無理由等語,做為抗辯。並聲明:原告之訴駁回。四、按當事人於準備程序中經受命法官整理協議之不爭執事項, 既係在受命法官前積極而明確的表示不爭執,性質上應屬民 事訴訟法第279 條第1 項規定之自認;當事人或其訴訟代理 人於訴訟上所為之自認,於辯論主義所行之範圍內,有拘束 當事人及法院之效力,法院應認其自認之事實為真,以之為 裁判基礎,在未經當事人合法撤銷其自認前,法院不得為與 自認事實相反之認定(最高法院108 年度台上字第2005號、 第570 號、107 年度台上字第2207號判決意旨參照)。經查 ,原告主張之事實,業據提出與其所述相符之申請書、信用 貸款約定書、帳戶畫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家事庭通知、繼 承系統表等存卷可參(見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8 年度司促字 第16095 號卷第6 頁至第12頁),並為兩造所不爭執(見本 院卷第38頁),堪信為真正。而被告雖具狀辯稱原告主張勞 工退休金為被繼承人廖德智之遺產,係將遺產稅之課稅範圍 誤以為是遺產範圍,遺屬請領勞工退休金係依勞工退休金條 例取得之權利,非依民法繼承關係取得,勞工退休金難認屬 遺產而得由民法上之繼承人繼承,原告請求被告應於領取被 繼承人廖德智勞工退休金91,209元範圍內,給付原告91,209 元,顯無理由等云云。惟查,本件原告係依消費借貸及繼承 之法律關係,起訴請求被告清償被繼承人廖德智前向原告申 請貸款所積欠之金額,並未主張被告應給付原告關於前揭勞 工退休金之部分,是被告前揭辯詞,與本件請求清償借款事 件,尚屬無涉,自難以憑採。準此,本院審酌原告所提證據 ,足認原告之主張為真實,從而,原告據以提起本訴請求被 告清償如主文第1 項所示,即無不合,應予准許。五、本件係就民事訴訟法第427 條第1 項訴訟適用簡易程序所為 被告敗訴之判決,依同法第389 條第1 項第3 款規定,應依 職權宣告假執行。並依同法第436 條第2 項適用第392 條第 2 項規定,依職權宣告被告如預供擔保,得免為假執行。六、訴訟費用負擔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78條。本件訴訟費用額 ,依後附計算書確定如主文所示金額。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3 月 31 日
臺北簡易庭 法 官 詹慶堂
計算書:
項 目 金 額(新臺幣) 備 註
第一審裁判費 1,770 元
合 計 1,770 元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須按



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如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3 月 31 日
書記官 陳鳳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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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