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生事件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消債更字,109年度,25號
TNDV,109,消債更,25,202002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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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消債更字第25號
聲請人 鍾焜卉
        
代理人 杜婉寧律師
上列聲請人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聲請更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10日內,補正如理由二所示之資料及證明到院,如逾期未補正,即駁回聲請。
理 由
一、按聲請更生或清算不合程式或不備其他要件者,法院應以裁 定駁回之,但其情形可以補正者,法院應定期間先命補正,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8條定有明文。
二、聲請人應補正之資料及證明:
㈠應說明有無積欠保證債務?如有,應詳載債權人名稱、主債 務人姓名、債權金額,並提出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當 事人綜合信用資料報告書(白底有紅色圓形圖案者)「正本 」。
㈡應提出聲請人「本人」、「父親鍾芳松」及「母親張艷秋」 之最新全戶戶籍謄本正本,「記事欄勿省略」。 ㈢聲請人目前有無工作?如有工作,應提出薪資轉帳存摺影本 或工作單位開立「最近六個月」之薪資單、薪資袋(需附有 工作單位章及負責人職章)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在職 證明書、收入切結書)。目前如無工作,是否有其他收入? (如:打零工或租金收益)如有,應說明收入情形,並提出 證明文件。
㈣應說明是否有從事直銷或有其他未登載於綜合所得稅各類所 得資料清單之兼職收入兼職工作?如有,應說明工作收入情 形,即使為臨時工亦請詳加說明工作內容為何?於何處工作 ?受雇於何人?雇主(或工頭)連絡方式?每日薪資多少? 每月約可領得工資多少?並提出相關薪資證明。 ㈤應說明「本人」及「受扶養親屬」是否有領取政府發給之老 人年金、中低收入戶補助等各項政府補助、其他任何機構之 補助或保險金?若有,應說明其期間及金額,並應檢附相關 證明文件(如受補助存摺影本、補助款申請書函等)。 ㈥聲請狀陳報每月須支付父親鍾芳松及母親張艷秋之扶養費1, 917元,且扶養義務人共4人,應提出全部扶養義務人之最新 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及家族系統表以供查證。三、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10日內補正,如逾期未補正, 則駁回聲請。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2 月 17 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第二庭
法 官 王 獻 楠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2 月 17 日
書記官 蕭 雅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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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