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賣抵押物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司拍字,108年度,362號
TNDV,108,司拍,362,202002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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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司拍字第362號
聲 請 人 臺南市官田區農會

法定代理人 陳聰哲 

相 對 人 陳張緣即陳崇孝之繼承人


債 務 人 陳王純花

      陳育修即陳崇孝之繼承人


      陳艷秋即陳崇孝之繼承人


      許陳艷華即陳崇孝之繼承人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准予拍賣。
程序費用新臺幣貳仟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 由
一、按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院拍 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民法第873條定有明文 。此規定,依民法第881條之17規定,於最高限額抵押權準 用之。次按除另有規定外,繼承人自繼承開始時,承受被繼 承人財產上一切權利、義務,並於因繼承所得遺產範圍內, 負連帶清償責任。民法第1148條第1項前段、第1153條第1項 ,亦有明確規定。
二、聲請意旨略以︰
㈠為擔保對聲請人所負債務之清償,被繼承人陳崇孝(民國10 6年3月28日死亡,下稱陳崇孝),以其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 動產,於民國85年4月1日為聲請人設定擔保債權總金額新臺 幣(下同)650,000元之最高限額抵押權,權利存續期間自8 5年3月28日至115年3月28日,債務清償日期為:依各個契約 約定,經登記在案;聲請人復與陳崇孝、債務人陳王純花( 下稱陳王純花)合意變更前述最高限額抵押權之內容,增加 陳王純花所有之臺南市○○區○○段000○000地號土地(權



利範圍均為全部)為擔保物,並變更擔保債權總金額為4,40 0,000元,經登記在案。
㈡嗣陳王純花邀同陳崇孝為連帶保證人,於87年1月8日與聲請 人簽立借據,向聲請人借款3,400,000元,借款期間自87年1 月8日起至94年1月8日止,依借據後列之分期攤還表所規定 日期、金額分期償還,詎陳王純花自90年1月8日起即未依約 還款,尚欠本金1,942,000元及利息、違約金未為清償。又 相對人於陳崇孝死亡後,已就附表所示土地辦畢繼承登記, 而依前開說明,相對人既已因繼承之關係承受原屬陳崇孝財 產上一切權利及義務,聲請人自得就如附表所示之土地,對 相對人行使抵押權,為此聲請拍賣抵押物以資受償。並提出 抵押權設定契約書(含其他約定事項)、抵押權變更契約書 (含其他約定事項)、他項權利證明書、借據等件影本及不 動產登記謄本為證。
三、聲請人上開聲請,經核尚無不合;且已據本院發函通知相對 人及債務人於收受該通知後10日內,就本件最高限額抵押權 所擔保之債權額陳述意見,惟相對人及債務人於收受該通知 後,逾期迄今仍未陳述意見,依上開規定,本件聲請,應予 准許。
四、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第24條第1項、民事訴訟法第78 條,裁定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關係人如就聲請所依據之法 律關係有爭執者,得提起訴訟爭執之。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2 月 26 日
司法事務官
附記:
一、聲請人、相對人如於事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二、聲請人應於收受裁定後15日內,提出相對人最新現戶戶籍 謄本正本(戶長變更及全戶動態記事欄、個人記事欄請勿省略 ),且該戶籍謄本申請日期,應為收受本裁定後之日期,以核 對裁定是否合法送達相對人;如相對人係法人,則應提出法人 最新登記資料(例如公司設立變更登記事項表)及法定代理人 最新現戶戶籍謄本正本(戶長變更及全戶動態記事欄、個人記 事欄請勿省略),以核對是否合法送達。(否則無法核發確定 證明書)
三、案件一經確定,本院依職權逕行核發確定証明書,聲請人勿 庸另行聲請。
四、拍賣抵押物係不經言詞辯論,亦不訊問相對人,相對人對於 聲請人之請求未必詳悉,是聲請人、相對人獲本院之裁定後



,請詳細閱讀裁定內容,若發現有錯誤,請於確定前向本院 聲請裁定更正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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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108年度司拍字第36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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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 地 坐 落 │面 積│權利│
│編號├───┬────┬────┬──┼────┤ │
│ │縣 市│鄉鎮市區│ 段 │地號│平方公尺│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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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臺南市│ 官田區 │ 西庄段 │640 │97.00 │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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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 │臺南市│ 官田區 │ 西庄段 │641 │106.00 │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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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 │臺南市│ 官田區 │ 西庄段 │642 │176.00 │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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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 │臺南市│ 官田區 │ 西庄段 │645 │220.00 │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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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 │臺南市│ 官田區 │ 西庄段 │646 │205.00 │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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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6 │臺南市│ 官田區 │ 西庄段 │647 │150.00 │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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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7 │臺南市│ 官田區 │ 西庄段 │648 │48.00 │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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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