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還價金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訴字,108年度,2602號
TCDV,108,訴,2602,20200226,1

1/1頁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訴字第2602號
原   告 張乃云 
被   告 太子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羅智先 
訴訟代理人 甘龍強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價金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因尚有事項須函詢鑫群廣告企劃有限公司,應再開言詞辯論,並訂於民國109 年3 月26日上午9 時40分於民事第六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2 月 26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黃凡瑄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2 月 26 日
書記官 楊思賢

1/1頁


參考資料
太子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鑫群廣告企劃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