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審易字,108年度,2556號
TYDM,108,審易,2556,20200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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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08年度審易字第2556號
公 訴 人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王志明


上列被告因業務侵占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8 年度偵字第
00000 號),被告於準備程序中就被訴事實為有罪陳述,本院合
議庭裁定改由受命法官獨任進行簡式審判程序,判決如下:
主 文
王志明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犯罪所得均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事實及理由
一、本件犯罪事實、證據,除證據部分增列「被告王志明於本院 準備程序及審理時之自白」外,其餘均與臺灣桃園地方檢察 署檢察官起訴書之記載相同,茲引用如附件。
二、論罪科刑
(一)核被告王志明所為,係犯刑法第336 條第2 項之業務侵占 罪。又數行為於同時同地或密切接近之時地實施,侵害同 一之法益,各行為之獨立性極為薄弱,依一般社會健全觀 念,在時間差距上,難以強行分開,在刑法評價上,以視 為數個舉動之接續施行,合為包括之一行為予以評價,較 為合理,則屬接續犯,而為包括之一罪(最高法院86年台 上字第3295號判例參照) 。被告自民國108 年3 月22日起 至108 年3 月底止,係基於一業務侵占犯意,先後將其業 務上所管領如附表所示之香菸,以易持有為所有之意思, 侵占入己,係在密切接近之時間實施,侵害同一法益,其 各行為之獨立性極為薄弱,應論以接續犯而為包括一罪。(二)爰以行為人之責任為基礎,審酌被告為從事業務之人,受 任於遠百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分公司楊梅店而擔任乾貨 部飲料課課長,負責掌管該店飲料、菸、酒之採購進貨與 陳列銷售,其竟利用職務之便,而為本案之業務侵占犯行 ,將其掌管如附表所示之香菸侵占入己,且侵占之數量龐 大,所為實不可取;兼衡其犯罪之動機、目的、手段、素 行,暨犯後坦承犯行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三)按犯罪所得,屬於犯罪行為人者,沒收之。前2 項之沒收 ,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刑法第38條之1 第1 項前段、第3 項定有明文。查本案 被告所侵占如附表所示之香菸,均未實際合法發還予告訴 人遠百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應依上開規定,宣告沒收,如



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73 條之1 第1 項、第299 條第1項前段,第310 條之2 、第454 條第2 項,刑法第336 條第2 項、第38條之1 第1 項前段、第3 項,刑法施行法第1 條之1 第1項,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陳建勳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2 月 10 日
刑事審查庭 法 官 何宇宸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判決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書記官 蔡宛軒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2 月 11 日
附錄本判決論罪法條全文:
中華民國刑法第336條
(公務公益侵占罪、業務侵占罪)
對於公務上或因公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十五萬元以下罰金。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九萬元以下罰金。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附表:
┌──┬────────────────┬───────┐
│編號│品名 │數量 │
├──┼────────────────┼───────┤
│ 1 │金裝大衛杜夫香菸7毫克20PS │746包 │
├──┼────────────────┼───────┤
│ 2 │威仕(藍)香菸8毫克20PS │50包 │
├──┼────────────────┼───────┤
│ 3 │威仕(紅)香菸10毫克20PS │31包 │
├──┼────────────────┼───────┤
│ 4 │大衛杜夫香菸10毫克20PS │900包 │
├──┼────────────────┼───────┤
│ 5 │倫敦登喜路SL白l毫克20PS │90包 │
├──┼────────────────┼───────┤
│ 6 │倫敦登喜路SL藍7毫克20PS │37包 │
├──┼────────────────┼───────┤
│ 7 │倫敦登喜路SL紅10毫克20PS │90包 │




├──┼────────────────┼───────┤
│ 8 │樂迪藍香菸20PS │60包 │
├──┼────────────────┼───────┤
│ 9 │雲絲頓香菸-銀20PS │10包 │
├──┼────────────────┼───────┤
│ 10 │雲絲頓香菸-藍20PS │443包 │
├──┼────────────────┼───────┤
│ 11 │雲絲頓香菸-紅20PS │90包 │
├──┼────────────────┼───────┤
│ 12 │雲摩爾XS香菸20PS-藍 │1141包 │
├──┼────────────────┼───────┤
│ 13 │雲摩爾XS香菸20PS-紅 │306包 │
├──┼────────────────┼───────┤
│ 14 │峰香菸20PS │500包 │
├──┼────────────────┼───────┤
│ 15 │七星雙味晶球香菸20PS │91包 │
├──┼────────────────┼───────┤
│ 16 │七星1毫克香菸20PS │20包 │
├──┼────────────────┼───────┤
│ 17 │七星風藍硬盒20PS │99包 │
├──┼────────────────┼───────┤
│ 18 │七星天藍硬盒20PS │987包 │
├──┼────────────────┼───────┤
│ 19 │七星天藍軟包20PS │131包 │
├──┼────────────────┼───────┤
│ 20 │七星硬盒香菸20PS │1053包 │
├──┼────────────────┼───────┤
│ 21 │七星軟包香菸20PS │330包 │
├──┼────────────────┼───────┤
│ 22 │紅雙喜香菸20PS │15包 │
├──┼────────────────┼───────┤
│ 23 │金鹿5MG香菸20PS │63包 │
├──┼────────────────┼───────┤
│ 24 │金鹿10MG香菸20PS │50包 │
├──┼────────────────┼───────┤
│ 25 │金鹿8MG香菸20PS │10包 │
├──┼────────────────┼───────┤
│ 26 │馬爾斯長支8毫克香菸20PS │1100包 │
├──┼────────────────┼───────┤
│ 27 │馬爾斯M9 20PS │1172包 │




├──┼────────────────┼───────┤
│ 28 │長壽黃硬盒香菸20PS │1215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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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 │長壽尊爵G7香菸 │1682包 │
├──┼────────────────┼───────┤
│ 30 │長壽尊爵G6香菸20PS │1669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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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 │長壽尊爵G3香菸20PS │1574包 │
├──┼────────────────┼───────┤
│ 32 │長壽尊爵GI香菸20PS │1901包 │
├──┼────────────────┼───────┤
│ 33 │長壽尊爵G10香菸20PS │1925包 │
├──┼────────────────┼───────┤
│ 34 │長壽白軟包香菸20PS │1432包 │
├──┼────────────────┼───────┤
│ 35 │寶馬長支香菸7毫克20PS │29包 │
├──┼────────────────┼───────┤
│ 36 │寶馬長支香菸10毫克20PS │20包 │
├──┼────────────────┼───────┤
│ 37 │寶馬長支香菸1毫克20PS │80包 │
├──┼────────────────┼───────┤
│ 38 │寶馬香菸4毫克20PS │89包 │
├──┼────────────────┼───────┤
│ 39 │寶馬香菸7毫克20PS │130包 │
├──┼────────────────┼───────┤
│ 40 │倫敦登喜路精栽香菸4毫克20PS │41包 │
├──┼────────────────┼───────┤
│ 41 │倫敦登喜路精裁香菸7毫克20PS │14包 │
├──┼────────────────┼───────┤
│ 42 │五五五10毫克香菸20PS │50包 │
└──┴────────────────┴───────┘
附件: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起訴書
108年度偵字第15359號
被 告 王志明 男 43歲(民國00年0月00日生) 住桃園市○鎮區○○路○○段000巷0
0號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上列被告因業務侵占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應提起公訴,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
犯罪事實




一、王志明係址設桃園市○○區○○○路0 段00巷0 號遠百企業 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分公司楊梅店(下稱愛買楊梅店)乾貨部 飲料課之課長,負責掌管該店飲料、菸、酒之採購進貨與陳 列銷售,為從事業務之人。詎王志明竟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 有,基於業務侵占之犯意,自民國108 年3 月22日起至同年 3 月底,在上址店內,將其保管如附表所示之2 萬餘包香菸 ,自該店倉庫分批藏在該店俗稱「紅台」之推車內,再將「 紅台」移動至該店停車場旁之網購部門處放置,等網購部門 同事下班後,將「紅台」內之香菸取出,自停車場帶離該店 ,並變賣謀利,以此方式分批將該等香菸侵占入己。嗣於10 8 年4 月9 日,該店店長孫偉宏查覺有異,請該店乾貨部部 長謝揚山盤點庫存後發現短少,經孫偉宏質問後,王志明乃 坦承上情。
二、案經孫偉宏遠百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委任告訴代理人王詩瑋 律師暨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楊梅分局報告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證據清單及待證事實:
┌──┬───────────┬────────────┐
│編號│證據名稱 │待證事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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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被告王志明於警詢及偵查│坦承全部犯罪事實。 │
│ │中之供述 │ │
├──┼───────────┼────────────┤
│ 2 │告訴人孫偉宏於警詢及本│其於108 年4 月9 日,發現│
│ │署偵查中之證述 │愛買楊梅店短少如附表所示│
│ │ │香菸,經質問被告後,被告│
│ │ │坦承上開犯行。 │
├──┼───────────┼────────────┤
│ 3 │愛買楊梅店108 年3 月21│愛買楊梅店於108 年4 月9 │
│ │日香菸盤點報表、盤點卡│日,經盤點發現短少附表所│
│ │、108 年3 月22日至108 │示香菸之事實。 │
│ │年4 月3 日香菸進貨表、│ │
│ │108 年3 月22日至108 年│ │
│ │4 月3 日香菸進貨表、10│ │
│ │8 年3 月22日至108 年3 │ │
│ │月21日香菸銷售表 │ │
├──┼───────────┼────────────┤
│ 4 │愛買楊梅店平面圖及模擬│證明被告上開侵占附表所示│
│ │路線圖各1份 │香菸之手法。 │
└──┴───────────┴────────────┘




二、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336 條第2 項之業務侵占罪嫌。又 被告自108 年3 月21日至108 年3 月底止間數次侵占行為, 具有時空密接關係,且侵害同一法益,各行為之獨立性極為 薄弱,依一般社會健全觀念,在時間差距上,難以強行分開 ,在刑法評價上,以視為數個舉動之接續施行,合為包括之 一行為予以評價,較為合理,屬接續犯,請論以一罪。另被 告所侵占之附表所示香菸,雖未扣案,惟屬於犯罪所得,請 依刑法第38條之1 第1項前段、第3 項規定宣告沒收,並於 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251條第1項提起公訴。 此 致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9 月 11 日
檢 察 官 葉詠嫻
本件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0 月 3 日
書 記 官 洪生
所犯法條:
中華民國刑法第336條
(公務公益侵占罪、業務侵占罪)
對於公務上或因公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1 項之罪者,處1 年以上7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 千元以下罰金。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1 項之罪者,處6 月以上5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 千元以下罰金。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附表:
┌──┬────────────────┬───────┐
│編號│品名 │數量 │
├──┼────────────────┼───────┤
│ 1 │金裝大衛杜夫香菸7毫克20PS │746包 │
├──┼────────────────┼───────┤
│ 2 │威仕(藍)香菸8毫克20PS │50包 │
├──┼────────────────┼───────┤
│ 3 │威仕(紅)香菸10毫克20PS │31包 │
├──┼────────────────┼───────┤
│ 4 │大衛杜夫香菸10毫克20PS │900包 │
├──┼────────────────┼───────┤
│ 5 │倫敦登喜路SL白l毫克20PS │90包 │
├──┼────────────────┼───────┤
│ 6 │倫敦登喜路SL藍7毫克20PS │37包 │




├──┼────────────────┼───────┤
│ 7 │倫敦登喜路SL紅10毫克20PS │90包 │
├──┼────────────────┼───────┤
│ 8 │樂迪藍香菸20PS │60包 │
├──┼────────────────┼───────┤
│ 9 │雲絲頓香菸-銀20PS │10包 │
├──┼────────────────┼───────┤
│ 10 │雲絲頓香菸-藍20PS │443包 │
├──┼────────────────┼───────┤
│ 11 │雲絲頓香菸-紅20PS │90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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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雲摩爾XS香菸20PS-藍 │1141包 │
├──┼────────────────┼───────┤
│ 13 │雲摩爾XS香菸20PS-紅 │306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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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峰香菸20PS │500包 │
├──┼────────────────┼───────┤
│ 15 │七星雙味晶球香菸20PS │91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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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七星1毫克香菸20PS │20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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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七星風藍硬盒20PS │99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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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七星天藍硬盒20PS │987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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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七星天藍軟包20PS │131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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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七星硬盒香菸20PS │1053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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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七星軟包香菸20PS │330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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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紅雙喜香菸20PS │15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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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金鹿5MG香菸20PS │63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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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金鹿10MG香菸20PS │50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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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金鹿8MG香菸20PS │10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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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馬爾斯長支8毫克香菸20PS │1100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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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 │馬爾斯M9 20PS │1172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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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長壽黃硬盒香菸20PS │1215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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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 │長壽尊爵G7香菸 │1682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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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 │長壽尊爵G6香菸20PS │1669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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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 │長壽尊爵G3香菸20PS │1574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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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長壽尊爵GI香菸20PS │1901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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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 │長壽尊爵G10香菸20PS │1925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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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 │長壽白軟包香菸20PS │1432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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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 │寶馬長支香菸7毫克20PS │29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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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 │寶馬長支香菸10毫克20PS │20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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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7 │寶馬長支香菸1毫克20PS │80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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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8 │寶馬香菸4毫克20PS │89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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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9 │寶馬香菸7毫克20PS │130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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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 │倫敦登喜路精栽香菸4毫克20PS │41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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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 │倫敦登喜路精裁香菸7毫克20PS │14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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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五五五10毫克香菸20PS │50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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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遠百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分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遠百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