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09年度,2848號
PCDV,109,司促,2848,20200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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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09年度司促字第2848號
債 權 人 台中消防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瑞灥 


債 務 人 億成機電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人瑋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給付新臺幣(下同)貳拾貳萬叁仟叁佰貳
  拾元,及如附表所示之利息。並賠償督促程序費用伍佰元,
  否則應於本命令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司法事
  務官提出異議。
二、債權人請求之原因事實如債權人聲請狀所載。
三、如債務人未於第一項所示之不變期間內提出異議,債權人得
  依法院核發之支付命令及確定證明書聲請強制執行。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2   月  3   日
         民事第七庭司法事務官
 
 
附註:事後遞狀應註明案號及股別。
┌───────────────────────────────────────┐
│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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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本 金 金 額   │ 利 息 起 算 日  │ 年  利  率   │
│  │ ( 新 臺 幣 )   │(起 至 清 償 日 止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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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32,840元       │108年10月1日      │六          │
├──┼───────────┼────────────┼───────────┤
│2  │47,968元       │108年10月31日      │六          │
├──┼───────────┼────────────┼───────────┤
│3  │54,288元       │108年12月2日      │六          │
├──┼───────────┼────────────┼───────────┤
│4  │44,224元       │108年12月31日      │六          │
├──┼───────────┼────────────┼───────────┤
│5  │44,000元       │108年12月31日      │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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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台中消防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億成機電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機電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