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8年度易字第945號公 訴 人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 告 孫國茂 王維君上列被告因賭博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在案。茲因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並定於民國109年3月10日續行審理程序,特此裁定。中 華 民 國 109 年 2 月 21 日 刑事第七庭 法 官 陳怡親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抗告。 書記官 彭麗紅中 華 民 國 109 年 2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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