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訴字第1547號原 告 許素蓮 訴訟代理人 郁旭華律師被 告 陳森源 訴訟代理人 魏麗美 陳威宗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塗銷抵押權設定登記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 月 31 日 民事第四庭 法 官 李杭倫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裁定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09 年 2 月 6 日 書記官 黃怡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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