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生事件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消債補字,109年度,9號
TPDV,109,消債補,9,20200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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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消債補字第9號
聲 請 人
即債務人 鍾杰倫(原名:鍾治倫

代 理 人 劉思廷律師(法扶律師)
上列聲請人聲請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十五日內,補提如附表所示資料到院。 理 由
一、按聲請更生或清算不合程式或不備其他要件者,法院應以裁 定駁回之,但其情形可以補正者,法院應定期間先命補正,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8條定有明文。
二、查本件聲請人具狀聲請更生事件,因有如附表所示證據資料 未完備,爰定期命補正,如逾期未補正,則駁回其聲請。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   月  13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林禎瑩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   月  13  日 書記官 鄭玉佩

附表:
一、聲請人應提出自民國 106年10月起迄今之每月實際所得來源 及數額(含薪資、佣金、獎金、津貼及補助)之證明文件( 含身障補助、低收入戶補助、兒少補助等)或資料(如公司 或機關出具之證明、附完整清晰內頁明細並補登資料完畢之 帳戶存摺影本等),且應說明現行工作及平均每月收入數額 ,及提出任職證明文件;並應提出聲請人於各金融機構之全 部存摺及證券存摺(包括集保存摺、郵局存摺)封面暨完整 清晰內頁之資料影本並補登存摺至本裁定送達日之後。二、聲請人應說明父親之扶養義務人為何?各扶養義務人之收入 及負擔父親扶養費詳細計算方式為何?請提出相關證明文件 。另應說明配偶之收入及負擔子女扶養費詳細計算方式為何 ?亦請提出相關證明文件。
三、聲請人應說明自何時起以計程車駕駛為職業?並說明聲請更 生前五年(即108年10月21日往前回朔5年內)平均每月駕駛 計程車收入為何?並提出相關證明文件。
四、聲請人應陳明入不敷出情況下,將如何提出及履行更生方案 。




五、聲請人應提出最新健康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六、聲請人應說明詳細借款原因(例如支應生活需求、經營事業 周轉金等)、經濟困難原因(例如失業、支出增加等),及 於調解不成立後,其還款狀況、還款金額及剩餘債務金額, 並提出還款金額及剩餘債務金額之證明文件。
七、聲請人應陳明住居所地之新北市○○區○○路 0段000號5樓 為何人所有,應提出證明文件(例如建物謄本、所有權狀) 。
八、聲請人應說明現實際居住所在地為何?並提出相關證明文件 。
九、聲請人應說明詳細借款原因(例如支應生活需求、經營事業 周轉金等)、經濟困難原因(例如失業、支出增加等),及 於協商不成立後,其還款狀況、還款金額及剩餘債務金額, 並提出還款金額及剩餘債務金額之證明文件。
十、聲請人應提出各類個人保險契約書、保險費繳費證明,並陳 報現有保單價值準備金之金額(如無個人保險亦請註明)。十一、聲請人應說明除陳報之債權人外,有無其他銀行債權人、 民間債權人或資產管理公司之債權人?如有,請提出全體債 權人名冊(含全體銀行債權人、民間債權人、資產管理公司 之債權人)、與其他銀行債權人、民間債權人、資產管理公 司之債權人間借貸關係證明文件、聯絡電話及地址、相關還 款證明。
十二、聲請人如有上開以外之其他財產(如現金、汽機車、金銀 飾品等),應陳報財產清單並提出財產證明(如汽機車行照 影本)、照片、價值證明(如無其他財產亦請註明)。十三、聲請人應說明父親鍾清三、子女鍾O蓁、鍾O蓁之財產狀 況、投資狀況並提出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 106 及 107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薪資證明、各金 融機構之全部存摺及證券存摺(含證券存摺、集保存摺等, 除註明其種類、附完整清晰封面及內頁明細外,尚須補登資 料至本裁定送達之日後),以及各類個人保險契約書、保險 費繳費證明,並陳報現有保單價值準備金之金額(如無個人 保險亦請註明)。
十四、以上均請依序提出並加以標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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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