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判決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除字,108年度,214號
SCDV,108,除,214,20200114,1

1/1頁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8年度除字第214號
聲 請 人 陳以生即陳扛財之繼承人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於108年12月31日言詞
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股票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 實
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如附表所載之證券,因遺失,前經聲請本院以108年度司催字第160號公示催告,並刊登於本院網站公告在案,現申報權利期間已滿,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證券,為此聲請宣告該表所載證券無效。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8年度司催字第160號公示催告。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8年10月25日屆滿,迄今無 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證券,聲請人之聲請應予准許。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 月 14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李宇璿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 月 14 日
書記官 王恬如
附表:
┌─────────────────────────────────────────┐
│ 108年度除字第214號│
├──┬──────────────┬──────────────┬───┬────┤
│編號│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張 數│股 數│
│ │ │ │ │ │
├──┼──────────────┼──────────────┼───┼────┤
│0001│祥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95-NX-0002004-7 │1 │359 │
└──┴──────────────┴──────────────┴───┴────┘

1/1頁


參考資料
祥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