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還土地等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訴字,108年度,2356號
PCDV,108,訴,2356,202001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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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訴字第2356號
原   告 呂學檳
被   告 春秋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張鑄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土地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原告之訴,其當事人適格與否尚有待釐清,故有再開辯論之必要。爰裁定命再開言詞辯論程序。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 月 7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林琮欽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 月 7 日
書記官 李佳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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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春秋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