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付承攬報酬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建字,105年度,10號
PTDV,105,建,10,20200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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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建字第10號
原   告 許銘陽建築師事務所

法定代理人 許銘陽 
訴訟代理人 徐正坤律師
      沈妙華 
被   告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屏東農業生物技術園區籌備

法定代理人 張淑賢 
訴訟代理人 吳小燕律師
      黃家豪律師
      鄭楓丹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承攬報酬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 月 21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程耀樑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 月 21 日
書記官 應慧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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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