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判決 八十八年度上訴字第四0三八號
上 訴 人 壬○○
即 被 告
右上訴人因違反懲治走私條例等案件,不服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八十七年度訴字第四九
0號,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六月十一日第一審判決(起訴案號: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檢察
署八十七年度偵字第一四五0號),提起上訴,本院判決如左︰
主 文
原判決撤銷。
壬○○共同行使從事業務之人,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登載於其業務上作成之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及他人,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參佰元折算壹日。 事 實
一、壬○○係捷聖報關行人員,負責出口報關暨制作出口報單之業務,民國八十六年 八月間,明知姓名不詳綽號「阿炮」年齡約三十五歲之成年男子委託其報關出口 至香港之物品並非手套,竟貪圖厚利,同意代為辦理借用公司牌照、拖運貨櫃、 海上運送及投單報關出口事宜,而與「阿炮」基於共同之犯意聯絡,由壬○○透 過不知情之黃功明向設於臺北市○○○路○段二十六號五樓中國旺事達貿易發展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旺事達公司)之負責人李明和租借該公司牌照,並委由高源 泉(通緝中)於同年八月六日,透過不知情之宏陞交通公司僱用正漢交通公司不 知情之拖車司機廖榮輝,載運貨櫃編號UGMU859967空貨櫃至桃園縣龜山鄉樂善村 牛角坡六之十二號之倉庫,由「阿炮」單獨事先安排之人員,將附表所示之機車 裝櫃後,於翌日(即同年月八日)由高源泉委託拖車司機廖坤田(另由臺灣士林 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中)拖載進儲至臺北縣汐止鎮○○路○段二六四號長 榮貨櫃場內,再由壬○○利用不知情之芳苑報關行人員,在其報關業務上所制作 之AW/86/4784/3102號出口報單上,登載不實之出口貨物名稱為 GLOVES(手套) 、出口商為旺事達公司,再利用不知情之芳苑報關行人員,先於八十六年八月八 日,以連線申報方式,經由輸入通關網路傳至財政部基隆關,由公務員所掌之電 腦檔案予以記錄,再接續於同年八月十一日將上開出口報單補提出於財政部基隆 關五堵分局,而行使其於業務上所登載不實之文書,足以生損害於財政部基隆關 稅局對貨物出口管理之正確性及旺達公司。嗣於同年月八日下午六時三十分許, 為警在長榮貨櫃場內查獲上開貨櫃內藏有附表所示五十七輛贓車,並循線查得上 情。
二、案經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移送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呈請臺灣高等 法院檢察署檢察長令轉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 理 由
一、右揭事實業據被告於警訊、偵查、原審及本院調查審理時自白不諱,且查: ㈠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員警與財政部基隆關稅局人員,於八十六年八月八日 下午六時三十分許,在臺北縣汐止鎮○○路○段二六四號右揭貨櫃內查獲附表 所示贓車,有搜索扣押筆錄、照片及車輛竊盜車牌失竊資料個別查詢報表在卷 可稽;而被告於辦理右揭物品出口事宜時所填載之出口報單,則載稱出口物品 為「手套」,亦有卷附出口報單影本可憑,足徵被告所制作之出口報單與實際
出口物品確有不符之情形。
㈡被告於制作右揭出口報單之前,早已知悉出口物品並非手套,業據被告於偵查 中供稱「是第三次委託,第一、二次已運到香港,這次價錢較高,我覺得怪怪 的。」、「(有無懷疑代價太高)有,他(指『阿炮』)說是手套,要我不要 問。」、「(為何以手套名義報關)是他提供我的資料。」,並於原審供稱: 「我知道其實應該不是手套,但不知這是贓車。」,其後於本院調查、審理時 亦為同一供述;而一般報關收費為五千元,若包括海運費則需四、五萬元,業 據被告於偵查中供述明確,而被告自警訊時起,復迭次自承本件承攬出口事宜 費用為十一萬元,益足證被告係基於厚利,始應允以右揭登載不實之申報方法 為「阿炮」辦理右揭物品出口事宜。
㈢右揭出口報單係由被告指示不知情之芳苑報關行人員處理,業據被告於警訊中 及本院調查時所坦認,而該報關資料,查係於八十六年八月八日以連線申報方 式報關,經電腦之檔案予以記錄,並於同年月十一日向五堵分局補送書面報單 ,有財政部基隆關稅局八十九年三月三十日基普五字第八九一0一九二0號函 在本院卷內可稽,足徵被告確有利用芳苑報關行之不知情者行使其於業務上所 登載不實之文書;再查,被告以右揭不實內容制作出口申報單並持以行使,客 觀上顯足以對財政部基隆關稅局對貨物出口管理之正確性及旺達公司造成損害 ,亦屬灼然。
綜右事證,被告右揭犯罪行為,已經證明,應依法論科。二、查被告為報關行人員,業務中包括制作出口報單,其利用不知情之芳苑報關行人 員於出口報單上為不實登載並以右揭方法接續提出行使,核其所為,係犯刑法第 二百十六條、第二百十五條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被告利用不知情之第三人 登載及行使右揭內容不實文書,為間接正犯;被告與綽號「阿炮」之不詳姓名成 年男子間,具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為共同正犯。又被告雖利用不知情者先以 電腦連線方法提出,嗣後再補提出該出口報關單,然核屬單一犯罪之接續行為, 為單純一罪;又被告於行使前之業務登載不實行為,查為行使之低度行為,為高 度之行使行為吸收,不另論罪。
三、公訴意旨雖以:被告明知綽號「阿炮」之不詳姓名年籍成年男子委託其報關出口 至香港之物品為來路不明之贓車,竟與「阿炮」基於共同之犯意聯絡,由壬○○ 透過不知情之黃功明向旺事達公司之負責人李明和租借該公司牌照,後委由高源 泉於同年八月六日,透過不知情之宏陞交通公司僱用正漢交通公司不知情之拖車 司機廖榮輝,載運貨櫃編號UGMU859967空貨櫃至桃園縣龜山鄉樂善村牛角坡六之 十二號之倉庫,再由「阿炮」事先安排之人員將如附表所示之贓車裝櫃後,於翌 日由高源泉委託拖車司機廖坤田拖載進儲至長榮貨櫃場內,嗣於同年月八日下午 六時三十分許,為警在長榮貨櫃場內查獲上開貨櫃內藏有前開五十七輛贓車,因 認被告另涉懲治走私條例第二條第三項、第一項走私管制物品出口未遂罪嫌。惟 查:㈠本件查獲之機車,均係來源不明之贓車,固有贓物認領保管收據暨被害人 指認筆錄在警訊卷內可稽,核該物品性質並無法向海關報關出口。然依卷附出口 報單影本所載,本件出口目的地為香港,於被告行為時,香港澳門關係條例業已 公布施行,依該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三項「輸往香港或澳門之物品,以出口論;然
依輸出物品有關法令之規定辦理」之規定,核與懲治走私條例公告管制物品項目 及其數額丁項有關輸往淪陷區物品之規定不同,而於貨櫃內所查獲之贓車,復非 屬該公告甲項、乙項之物品,從而公訴人認涉右揭懲治走私條例罪嫌,自非有據 ;㈡附表所示物品雖均屬贓物,然據被告於警訊時供稱:「我雖知道應為不法之 物品,但確實不知道為何物,況且我也不是貨主,祇是辦理出口而已,如果被海 關查獲,也不是我的問題。」、「我真的不知道貨櫃裝贓車。」、「我只是因為 對於報關手續較熟悉,基於出口貨物檢查較為鬆懈之原因,而此次報關利潤較為 優沃,才代為申報,我真的不知道貨櫃內裝的是贓機車。如果知道,我也不會做 這種事。」,其後於檢察官偵查及原審訊問時,亦否認知悉係裝置贓車之情事, 而其餘共同被告亦未能證明被告知悉該貨櫃內係裝置贓物,此外復無其他積極證 據足以證明被告明知該貨櫃內置有符於懲治走私條例公告管制物品項目及其數額 所公告列管進出口物品或贓物,而仍為右揭報關運送之行為,自不能以嗣後在貨 櫃內查獲贓車之事實,遽行推測被告犯有懲治走私條例第二條第三項、第一項走 私管制物品出口未遂罪嫌或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條第二項搬運贓物罪嫌。惟因依公 訴意旨認與右揭有罪部份具有裁判上一罪關係,該未能證明犯罪部分,爰不另為 無罪之諭知。
四、原審認被告行為未成立懲治走私條例第二條第三項、第一項私運管制物品未遂罪 ,而係成立刑法第二百十六條、第二百十五條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固非 全屬無見。惟查,被告係利用不知情之第三人制作並接續提出右揭登載不實文書 ,原審未就其行使時間及方法詳予調查並載明於論罪事實,復未敘明其係以間接 正犯達其犯罪目的,已有未合,再查,本件並無積極證據可以證明被告明知貨櫃 內裝置贓車,原審竟論以搬運贓物罪,該部分事實之認定,亦屬不當;被告否認 知悉所運送物品為贓物而提起上訴,為有理由,且原審判決既有上開可議,自應 由本院將原審判決撤銷,並予以改判。爰審酌被告品行、犯罪動機、目的、手段 、所生危害及犯罪後態度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第二項所示之刑,並諭知如易 科罰金之折算標準,以資儆懲。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三百六十九條第一項前段、第三百六十四條、第二百九十九條第一項前段,刑法第二十八條、第二百十六條、第二百十五條,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第一條前段、第二條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吳慎志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八十九 年 五 月 九 日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第十七庭
審判長法 官 陳 正 雄
法 官 許 錦 印
法 官 林 勤 純
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檢察官部分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其未述上訴之理由者並得於提起上訴後十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
被告不得上訴。
書記官 賴 思 華
中 華 民 國 八十九 年 五 月 十二 日
附錄論罪法條:
刑法第二百十五條:
從事業務之人,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登載於其業務上作成之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刑法第二百十六條:
行使第二百十條至第二百十五條之文書者,依偽造、變造文書或登載不實事項或使登載不實事項之規定處斷。
附 表:
┌──┬────┬───────┬──┬────┬───────┬───┐
│編號│車 號│引 擎 號 碼│廠牌│失竊時間│失 竊 地 點│被害人│
├──┼────┼───────┼──┼────┼───────┼───┤
│W─1│HCA─405│GY6D─740900 │光陽│⒎ │新莊市○○路八│乙○○│
│ │ │ │ │時 │0一巷口 │ │
├──┼────┼───────┼──┼────┼───────┼───┤
│W─2│ALW─677│GY6D2─136792 │光陽│⒏3 │新莊市○○路二│陳重宇│
│ │ │ │ │8時 │三五巷口 │ │
└──┴────┴───────┴──┴────┴───────┴───┘
┌──┬────┬───────┬──┬────┬───────┬───┐
│W─3│GEA─661│GY6D2─201806 │光陽│⒏2 │新莊市○○路 │丁○○│
│ │ │ │ │7時 │ │ │
├──┼────┼───────┼──┼────┼───────┼───┤
│W─4│FMC─312│GY6D─240788 │光陽│⒎ │未報案 │黃俊傑│
│ │ │ │ │時 │ │ │
├──┼────┼───────┼──┼────┼───────┼───┤
│W─5│GIM─066│SA25AX─212032│光陽│⒎ │新莊市○○街九│辛○○│
│ │ │ │ │時 │十四巷六號前 │ │
├──┼────┼───────┼──┼────┼───────┼───┤
│W─6│GEM─620│SA25AX─109180│光陽│⒎ │新莊市○○街四│戊○○│
│ │ │ │ │時 │十七號前 │ │
├──┼────┼───────┼──┼────┼───────┼───┤
│W─7│FST─620│GY6D─260780 │光陽│⒏3 │新莊市○○路六│庚○○│
│ │ │ │ │時 │一五巷二十八號│ │
├──┼────┼───────┼──┼────┼───────┼───┤
│W─8│GBK─857│GY6B2─121107 │光陽│⒏2 │新莊市○○路三│丙○○│
└──┴────┴───────┴──┴────┴───────┴───┘
┌──┬────┬───────┬──┬────┬───────┬───┐
│ │ │ │ │7時 │0二巷口 │ │
├──┼────┼───────┼──┼────┼───────┼───┤
│W─9│XRC─780│GY6B3─104893 │光陽│⒏6 │新莊市○○路六│己○○│
│ │ │ │ │5時 │四九巷十三弄四號 │
├──┼────┼───────┼──┼────┼───────┼───┤
│W─10 IQS─711│GY6D─247983 │光陽│⒎ │新莊市○○路八│甲○○│
│ │ │ │ │時 │一七巷二號前 │ │
├──┼────┼───────┼──┼────┼───────┼───┤
│W─ GMR─777│GY6D─178738 │光陽│⒎ │新莊市○○路二│曾哲仁│
│ │ │ │ │時 │六巷二九號前 │ │
├──┼────┼───────┼──┼────┼───────┼───┤
│W─ GHK─731│SA25AX─153911│光陽│⒏2 │泰山鄉○○路三│張文瑞│
│ │ │ │ │7時 │段三五一號前 │ │
├──┼────┼───────┼──┼────┼───────┼───┤
│W─ GCE─490│GY6B3─108438 │光陽│⒏2 │新莊市○○路一│吳永南│
│ │ │ │ │6時 │段一四九巷二二│ │
└──┴────┴───────┴──┴────┴───────┴───┘
┌──┬────┬───────┬──┬────┬───────┬───┐
│ │ │ │ │ │弄五號前 │ │
├──┼────┼───────┼──┼────┼───────┼───┤
│W─ NCC─677│GY6D─199285 │光陽│⒎ │新莊市○○路一│陳耀輝│
│ │ │ │ │8時 │二五巷二四號前│ │
├──┼────┼───────┼──┼────┼───────┼───┤
│W─ HGI─601│GY6D─202162 │光陽│⒎ │新莊市○○街六│賴文賓│
│ │ │ │ │時 │二號 │ │
├──┼────┼───────┼──┼────┼───────┼───┤
│W─ FAV─310│GY6D─137466 │光陽│⒏1 │新莊市○○路一│李祖興│
│ │ │ │ │6時 │五一巷二號 │ │
├──┼────┼───────┼──┼────┼───────┼───┤
│W─ FCX─321│SA25DB─105545│光陽│⒏2 │泰山鄉○○路 │呂祐霆│
│ │ │ │ │6時 │ │ │
├──┼────┼───────┼──┼────┼───────┼───┤
│W─ NSC─443│GY6D─199752 │光陽│⒏1 │新莊市○○路 │蔡志雄│
│ │ │ │ │6時 ││ │
└──┴────┴───────┴──┴────┴───────┴───┘
┌──┬────┬───────┬──┬────┬───────┬───┐
│W─ HCX─772│GY6D2─109495 │光陽│⒏2 │新莊市○○路一│楊文添│
│ │ │ │ │時 │八四巷十弄十號│ │
├──┼────┼───────┼──┼────┼───────┼───┤
│W─ GBO─289│GY6D2─137909 │光陽│⒏1 │新莊市○○街 │周坤城│
│ │ │ │ │0時 │ │ │
├──┼────┼───────┼──┼────┼───────┼───┤
│W─ GOE─156│GY6D─264113 │光陽│⒎ │新莊市○○路五│陳停戰│
│ │ │ │ │5時 │九一巷三十號前│ │
├──┼────┼───────┼──┼────┼───────┼───┤
│W─ AQX─838│SA25AU─106129│光陽│⒏1 │新莊市○○路三│林冠宏│
│ │ │ │ │8時 │一四巷八十一號│ │
├──┼────┼───────┼──┼────┼───────┼───┤
│W─ FPK─641│GY6D─177238 │光陽│⒍ │板橋市○○路一│魏安石│
│ │ │ │ │7時 │號 │ │
├──┼────┼───────┼──┼────┼───────┼───┤
│W─ GCS─958│GY6DD─176046 │光陽│⒏2 │泰山鄉○○路 │蔡境棍│
└──┴────┴───────┴──┴────┴───────┴───┘
┌──┬────┬───────┬──┬────┬───────┬───┐
│ │ │ │ │7時 │ │ │
├──┼────┼───────┼──┼────┼───────┼───┤
│W─ HSM─525│GY6D2─201705 │光陽│⒏1 │新莊市○○路一│洪伶佩│
│ │ │ │ │ │二五巷二十一號前 │
├──┼────┼───────┼──┼────┼───────┼───┤
│W─ IHS─581│SA25AX─107769│光陽│⒏5 │泰山鄉○○路 │陳麗香│
│ │ │ │ │4時 │ │ │
├──┼────┼───────┼──┼────┼───────┼───┤
│W─ ATB─955│SA25DB─111413│光陽│⒏ │板橋市○○路二│戴國郎│
│ │ │ │ │5時 │段二一三號前 │ │
├──┼────┼───────┼──┼────┼───────┼───┤
│W─ CEY─676│GY6D2─118336 │光陽│⒏3 │新莊市○○街六│林圓 │
│ │ │ │ │8時 │六巷十二號前 │ │
├──┼────┼───────┼──┼────┼───────┼───┤
│W─ FUH─327│FG277599 │光陽│⒏3 │泰山鄉○○路 │楊立群│
│ │ │ │ │8時 │ │ │
└──┴────┴───────┴──┴────┴───────┴───┘
┌──┬────┬───────┬──┬────┬───────┬───┐
│W─ GBR─656│GY6D2─154828 │光陽│⒎ │新莊市○○路 │林菊枝│
│ │ │ │ │ │ │ │
├──┼────┼───────┼──┼────┼───────┼───┤
│W─ GGE─620│HG024048 │光陽│⒏5 │泰山鄉○○路一│江秀金│
│ │ │ │ │時 │段三0六號前 │ │
├──┼────┼───────┼──┼────┼───────┼───┤
│W─ IAX─251│GY6B2─130630 │光陽│⒏1 │新竹市○○路一│楊裕隆│
│ │ │ │ │9時 │六五號前 │ │
├──┼────┼───────┼──┼────┼───────┼───┤
│W─ HMO─835│SA25AX─107073│光陽│⒏5 │新莊市○○路 │鐘豐文│
│ │ │ │ │7時 │ │ │
├──┼────┼───────┼──┼────┼───────┼───┤
│W─ GPN─503│GY6D2─139030 │光陽│⒏5 │泰山鄉○○路三│郭耀仁│
│ │ │ │ │時 │八號 │ │
├──┼────┼───────┼──┼────┼───────┼───┤
│W─ AVW─096│SA25AX─223048│光陽│⒍ │板橋市○○街江│柯義斌│
└──┴────┴───────┴──┴────┴───────┴───┘
┌──┬────┬───────┬──┬────┬───────┬───┐
│ │ │ │ │時 │翠國中前 │ │
├──┼────┼───────┼──┼────┼───────┼───┤
│W─ IAW─836│GY6B2─131335 │光陽│⒏1 │泰山鄉○○路五│褚聰和│
│ │ │ │ │7時 │九號 │ │
├──┼────┼───────┼──┼────┼───────┼───┤
│W─ GDL─765│GY6D2─0000000│光陽│⒎ │新莊市○○街二│何嘉和│
│ │ │ │ │8時 │九巷九號前 │ │
├──┼────┼───────┼──┼────┼───────┼───┤
│W─ GCB─667│GY6D2─159682 │光陽│⒎ │板橋市○○路三│蔡壽寬│
│ │ │ │ │7時 │段一一五號前 │ │
├──┼────┼───────┼──┼────┼───────┼───┤
│W─ FWL─600│GY6E─122895 │光陽│⒎ │土城市○○路三│王生金│
│ │ │ │ │時 │段三號前 │ │
├──┼────┼───────┼──┼────┼───────┼───┤
│W─ ASZ─207│SA25AU─114123│光陽│⒎ │板橋市○○街六│王明峰│
│ │ │ │ │時 │三號 │ │
└──┴────┴───────┴──┴────┴───────┴───┘
┌──┬────┬───────┬──┬────┬───────┬───┐
│W─ FPG─941│GY6D─233421 │光陽│⒏1 │新莊市○○街一│陳嘉銘│
│ │ │ │ │7時 │0六號 │ │
├──┼────┼───────┼──┼────┼───────┼───┤
│W─ GDK─573│DY6D2─0000000│光陽│⒏6 │泰山鄉○○路三│黃美雀│
│ │ │ │ │8時 │段二三一巷四弄│ │
│ │ │ │ │ │十一號前 │ │
├──┼────┼───────┼──┼────┼───────┼───┤
│W─ CFZ─567│GY6D2─169497 │光陽│⒏1 │新莊市○○路 │姚瑜 │
│ │ │ │ │7時 │ │ │
├──┼────┼───────┼──┼────┼───────┼───┤
│W─ AQD─812│GY6B3─106077 │光陽│⒍ │板橋市○○街六│林文順│
│ │ │ │ │時 │三號 │ │
├──┼────┼───────┼──┼────┼───────┼───┤
│W─ FVP─663│SA25AX─148438│光陽│⒏6 │新莊市○○路二│吳妹 │
│ │ │ │ │2時 │五五巷五二號前│ │
└──┴────┴───────┴──┴────┴───────┴───┘
┌──┬────┬───────┬──┬────┬───────┬───┐
│W─ FUZ─779│GY6D2─117976 │光陽│⒏ │板橋市○○○路│黃淑玲│
│ │ │ │ │9時 │二段廿三號 │ │
├──┼────┼───────┼──┼────┼───────┼───┤
│W─ GGN─407│SA25DB─101920│光陽│⒌ │板橋市○○街八│王元佑│
│ │ │ │ │時 │三號 │ │
├──┼────┼───────┼──┼────┼───────┼───┤
│W─ ABZ─013│GY6D─243623 │光陽│⒍ │中和市○○路五│黃璧玉│
│ │ │ │ │時 │五六號 │ │
├──┼────┼───────┼──┼────┼───────┼───┤
│W─ CGD─257│GY6B2─111483 │光陽│⒏6 │新莊市○○街 │楊秋男│
│ │ │ │ │時 │ │ │
├──┼────┼───────┼──┼────┼───────┼───┤
│W─ AOW─603│SA25AX─152496│光陽│⒌ │板橋市○○路二│謝火旺│
│ │ │ │ │ │段二二五號 │ │
├──┼────┼───────┼──┼────┼───────┼───┤
│W─ GAP─503│GY6D2─130327 │光陽│⒏6 │泰山鄉○○路二│王松興│
└──┴────┴───────┴──┴────┴───────┴───┘
┌──┬────┬───────┬──┬────┬───────┬───┐
│ │ │ │ │7時 │段二五四巷口 │ │
├──┼────┼───────┼──┼────┼───────┼───┤
│W─ CFW─942│GY6D2─158630 │光陽│⒏6 │新莊市○○街七│梁家瑞│
│ │ │ │ │時 │一巷 │ │
├──┼────┼───────┼──┼────┼───────┼───┤
│W─ HSJ─461│GY6D2─0000000│光陽│⒏6 │新莊市○○街五│鄭勻 │
│ │ │ │ │7時 │六巷 │ │
├──┼────┼───────┼──┼────┼───────┼───┤
│W─ GFB─443│SA25AX─121863│光陽│⒎ │板橋市○○路一│蔡宜庭│
│ │ │ │ │8時 │九二號前 │ │
├──┼────┼───────┼──┼────┼───────┼───┤
│W─ LYR─477│GY6D2─129860 │光陽│⒏6 │新莊市○○街五│陳登宗│
││ │ │ │時 │一巷廿四號 │ │
├──┼────┼───────┼──┼────┼───────┼───┤
│W─ FVH─271│SA25AX─122470│光陽│⒌ │板橋市○○路三│倪文團│
│ │ │ │ │時 │段四二號 │ │
└──┴────┴───────┴──┴────┴───────┴───┘
┌──┬────┬───────┬──┬────┬───────┬───┐
│W─ GBB─537│GY6D2─140907 │光陽│⒌ │板橋市○○路雙│江品穎│
│ │ │ │ │3時 │十路口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