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害賠償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民事),訴字,107年度,478號
KLDV,107,訴,478,20200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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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訴字第478號
原   告 呂麗蘭
      呂乾明
      呂乾雄
原告兼上三人共同
訴訟代理人 呂麗玉
上 一 人
訴訟代理人 劉千綺律師(扶助律師)
被   告 郭翰諺 
訴訟代理人 楊思勤律師
被   告 登基環境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王錫玲 
訴訟代理人 吳文君律師
複 代理人 陳雅萍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 月 15 日
民事庭法 官 高偉文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 月 15 日
書記官 黃瓊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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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登基環境工程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