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舉發
智慧財產法院(行政),行專訴字,108年度,68號
IPCA,108,行專訴,68,20200108,3

1/1頁


智慧財產法院行政裁定
108年度行專訴字第68號
原   告 謝敏惠 
訴訟代理人 賴安國律師
被   告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代 表 人 洪淑敏(局長)

參 加 人 美商杜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DUPONT Electronics
             ,Inc .)


代 表 人 Jessica Sinnott(智財副法務長)

訴訟代理人 呂紹凡律師
 黃惠敏律師
 蔡孟真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因發明專利舉發事件,改定技術審查官周志浩依智
慧財產案件審理法第4 條規定,執行下列職務:
一、為使訴訟關係明確,就事實上及法律上之事項,基於專業知
識對當事人為說明或發問;
二、對證人或鑑定人為直接發問;
三、就本案向法官為意見之陳述;
四、於證據保全時協助調查證據;
五、於保全程序或強制執行程序提供協助。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   月  8   日
          智慧財產法院第三庭
             審判長法 官 蔡惠如
                法 官 吳俊龍
               法 官 伍偉華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   月  8   日
                書記官 吳祉瑩

1/1頁


參考資料
美商杜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