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舉發
智慧財產法院(行政),行專訴字,108年度,52號
IPCA,108,行專訴,52,20200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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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財產法院行政裁定
108年度行專訴字第52號
原   告 瑞士商諾華公司(NOVARTIS AG)


代 表 人 Anna Hewitt(全球智財長)、Conrad Arnander(資
      深法律顧問)

原   告 德商LTS洛曼治療系統公司(LTS LOHMANN THERAPI
             E-SYSTEME AG)


代 表 人 Sebastian Kiewtiz(專利長)、Bernd Grunes(專
      利顧問)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簡秀如律師
朱淑尹專利師
              號8樓
黃裕煦專利師
被   告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代 表 人 洪淑敏(局長)

訴訟代理人 李東秀   
簡正芳   
參 加 人 信東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柯長崎(董事長)

訴訟代理人 祁明輝專利師
林素華專利師
 涂綺玲專利師
本件原指定技術審查官為顏逸瑜,因其借調期滿歸建,本件應改
由技術審查官張子威依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第4 條規定,執行下
列職務:
一、為使訴訟關係明確,就事實上及法律上之事項,基於專業知
識對當事人為說明或發問;
二、對證人或鑑定人為直接發問;
三、就本案向法官為意見之陳述;
四、於證據保全時協助調查證據;
五、於保全程序或強制執行程序提供協助。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   月  13  日
          智慧財產法院第三庭
             審判長法 官 蔡惠如
                法 官 杜惠錦
                法 官 何若薇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   月  13  日
                書記官 張君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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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瑞士商諾華公司(NOVARTISAG)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德商LTS洛曼治療系統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信東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