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秘密排除侵害等
智慧財產法院(民事),民營訴字,108年度,1號
IPCV,108,民營訴,1,20191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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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財產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民營訴字第1號
原   告 台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殷琪    
訴訟代理人 陳金泉律師
複代理人  黃胤欣律師
訴訟代理人 葛百鈴律師
 康立賢律師
 余明哲   
 徐瑩書   
 楊豐瑜   
被   告 鄭峻宇   
訴訟代理人 楊晉佳律師
 林盈瑩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因請求營業秘密排除侵害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因民國108 年11月26日言詞辯論終結後,被告提出被證32等證據,故認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9 年2 月11日上午10時在本院第一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2  月  24   日          智慧財產法院第三庭
                法 官 伍偉華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2  月  24   日                書記官 吳祉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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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台橡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