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
108年度聲字第4353號
聲 請 人 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
受 刑 人 字臺龍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
刑(聲請案號 :臺灣高等檢察署108年度執聲字第2071號),本
院裁定如下:
主 文
字臺龍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因違反藥事法等數罪,先後經判決確 定如附表(檢察官聲請書附表編號4至7之偵查機關年度案號 應補充為「新竹地檢106年度毒偵字第742號、第1154號」; 編號5之最後事實審案號應更正為「106年度訴字第675號」 ;編號10至11之偵查機關年度案號應補充為「新竹地檢107 年度偵字第477號、107年度毒偵字第743號」;編號16、17 之宣告刑應分別更正為「有期徒刑5月」、「有期徒刑6月」 ,均如本裁定附表所示),應依刑法第53條及第51條第5款 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之 規定聲請定應執行之刑等語。
二、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 者,依第51條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宣告多數有期徒刑 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 期,但不得逾30年。刑法第50條第1項前段、第53條及第51 條第5款分別定有明文。
三、經查,受刑人於附表所示時間犯如附表各編號所示之罪,分 別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及本院判處如附 表各編號所示之刑,均經確定在案。附表編號3至18所示之 罪,犯罪時間在附表編號1、2所示之罪判決確定(民國106 年10月30日)前所犯,且本件聲請定應執行刑之犯罪事實最 後判決法院為本院等情,有各該判決書及本院被告前案紀錄 表附卷可稽,是上開犯罪乃於裁判確定前所犯之數罪。而編 號2、3、6、7、9、11、13、15之罪為得易科罰金之罪,附 表編號1、4、5、8、10、12、14、16至18之罪則屬不得易科 罰金之罪,惟受刑人已依刑法第50條第2項規定請求檢察官 為本件聲請,有受刑人簽名之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調查受刑 人是否聲請定應執行刑調查表在卷可參(本院卷第17至19頁
),檢察官基此向本院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聲 請為適當,應予准許。
四、本院審酌受刑人所犯如附表編號1至13所示之罪係分別施用 第一級毒品罪及第二級毒品罪,編號14至15所示之罪為轉讓 第二級毒品罪,編號16至18之罪為轉讓禁藥罪,上開罪名及 犯罪性質近似,其犯罪時間集中於105年12月至106年9月間 ,顯係處於毒品之環境,而犯施用、轉讓毒品及轉讓禁藥等 與毒品相關之罪,多次犯施用毒品罪者,其本質上屬於長期 成癮、心理受制之病人,僅因刑事政策考量而予以刑事處罰 ,若科以過高自由刑使其承受過度之拘禁處罰,實無助於使 其順利回歸社會,基此斟酌本件全體犯罪應予之整體非難評 價程度、各罪間刑罰體系之平衡,暨前述各罪定應執行刑之 外部界限(各宣告刑中刑期最長之有期徒刑8月以上,各刑 合併計算之刑期即8年10月以下),及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 (編號1至3所示之罪前經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4月,編號4 、5之罪前經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0月,編號6、7之罪前經定 應執行有期徒刑6月,編號16至18之罪前經定應執行有期徒 刑1年,加計編號8至15所示之罪之宣告刑分別為有期徒刑8 月、有期徒刑5月、有期徒刑8月、有期徒刑5月、有期徒刑8 月、有期徒刑5月、有期徒刑7月、有期徒刑4月,以上合計 刑期7年9月)等應遵守之內部界限,定其應執行之刑如主文 所示。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2 月 26 日 刑事第九庭審判長法 官 潘翠雪
法 官 陳俞婷 法 官 林庚棟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 彭威翔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2 月 30 日
附表:
編 號 1 2 3 罪 名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8月 有期徒刑4月 有期徒刑5月 犯 罪 日 期 105年12月14日約晚上8、9時許 105年12月15日約晚上8、9時許 106年1月8日晚上8時許 偵查(自訴)機關年 度 案 號 臺中地檢106年度毒偵字第2139號 臺中地檢106年度毒偵字第2139號 臺中地檢106年度毒偵字第2581號 最後事實審 法 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案 號 106年度訴字第1450號 106年度訴字第1450號 106年度易字第2849號 判決日期 106年9月29日 106年9月29日 106年9月14日 確定判決 法 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案 號 106年度訴字第1450號 106年度訴字第1450號 106年度易字第2849號 判決確定日期 106年10月30日 106年10月30日 106年11月13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否 是 是 備 註 臺中地檢106年度執字第17787號 臺中地檢106年度執字第17788號 臺中地檢106年度執字第17909號 編號1至3已定刑為有期徒刑1年4月
編 號 4 5 6 罪 名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7月 有期徒刑8月 有期徒刑4月 犯 罪 日 期 106年2月15日上午10時許 106年6月28日下午3時許 106年2月16日中午12時30分,往前回溯96小時內某時 偵查(自訴)機關年 度 案 號 新竹地檢106年度毒偵字第742號、第1154號 新竹地檢106年度毒偵字第742號、第1154號 新竹地檢106年度毒偵字第742號、第1154號 最後事實審 法 院 新竹地院 新竹地院 新竹地院 案 號 106年度訴字第675號 106年度訴字第675號 106年度訴字第675號 判決日期 106年12月5日 106年12月5日 106年12月5日 確定判決 法 院 新竹地院 新竹地院 新竹地院 案 號 106年度訴字第675號 106年度訴字第675號 106年度訴字第675號 判決確定日期 106年12月25日 106年12月25日 106年12月25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否 否 是 備 註 1.新竹地檢107年度執字第1506號 2.編號4、5已定刑為有期徒刑10月 1.新竹地檢107年度執字第1507號 2.編號6、7已定刑為有期徒刑6月
編 號 7 8 9 罪 名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5月 有期徒刑8月 有期徒刑5月 犯 罪 日 期 106年6月29日下午2時20分,回溯96小時內某時 106年5月31日11時許 106年6月1日8、9時許 偵查(自訴)機關年 度 案 號 新竹地檢106年度毒偵字第742號、第1154號 新竹地檢106年度毒偵字第2152號 新竹地檢106年度毒偵字第2152號 最後事實審 法 院 新竹地院 新竹地院 新竹地院 案 號 106年度訴字第675號 106年度訴字第800號 106年度訴字第800號 判決日期 106年12月5日 107年1月10日 107年1月10日 確定判決 法 院 新竹地院 新竹地院 新竹地院 案 號 106年度訴字第675號 106年度訴字第800號 106年度訴字第800號 判決確定日期 106年12月25日 107年1月10日 107年1月10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是 否 是 備 註 1.新竹地檢107年度執字第1507號 2.編號6、7已定刑為有期徒刑6月 新竹地檢107年度執字第1508號 新竹地檢107年度執字第1509號
編 號 10 11 12 罪 名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8月 有期徒刑5月 有期徒刑8月 犯 罪 日 期 106年9月26日凌晨3、4時許 106年9月26日凌晨3、4時許 106年9月11日22時許 偵查(自訴)機關年 度 案 號 新竹地檢107年度偵字第477號、107年度毒偵字第743號 新竹地檢107年度偵字第477號、107年度毒偵字第743號 新竹地檢106年度毒偵字第2443號 最後事實審 法 院 新竹地院 新竹地院 新竹地院 案 號 107年度易字第289號 107年度易字第289號 107年度訴字第251號 判決日期 107年5月11日 107年5月11日 107年5月21日 確定判決 法 院 新竹地院 新竹地院 新竹地院 案 號 107年度易字第289號 107年度易字第289號 107年度訴字第251號 判決確定日期 107年5月11日 107年5月11日 107年5月21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否 是 否 備 註 新竹地檢107年度執字第3665號 新竹地檢107年度執字第3666號 新竹地檢107年度執字第3667號
編 號 13 14 15 罪 名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5月 有期徒刑7月 有期徒刑4月 犯 罪 日 期 106年9月11日22時許 106年8月30日13時30分許 106年8月20日14時58分許 偵查(自訴)機關年 度 案 號 新竹地檢106年度毒偵字第2443號 新竹地檢106年度偵字第9471號 新竹地檢106年度偵字第9471號 最後事實審 法 院 新竹地院 新竹地院 新竹地院 案 號 107年度訴字第251號 106年度訴字第783號 106年度訴字第783號 判決日期 107年5月21日 107年4月12日 107年4月12日 確定判決 法 院 新竹地院 新竹地院 新竹地院 案 號 107年度訴字第251號 106年度訴字第783號 106年度訴字第783號 判決確定日期 107年5月21日 107年8月30日 107年8月30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是 否 是 備 註 新竹地檢107年度執字第3668號 新竹地檢107年度執字第5304號 新竹地檢107年度執字第5305號
編 號 16 17 18 罪 名 藥事法 藥事法 藥事法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5月 有期徒刑6月 有期徒刑5月 犯 罪 日 期 106年8月3日下午5時50分許 106年8月4日晚間7時8分許 106年8月16日下午5時25分許 偵查(自訴)機關年 度 案 號 新竹地檢106年度偵字第9471號 新竹地檢106年度偵字第9471號 新竹地檢106年度偵字第9471號 最後事實審 法 院 臺灣高院 臺灣高院 臺灣高院 案 號 107年度上訴字第1796號 107年度上訴字第1796號 107年度上訴字第1796號 判決日期 107年9月13日 107年9月13日 107年9月13日 確定判決 法 院 臺灣高院 臺灣高院 臺灣高院 案 號 107年度上訴字第1796號 107年度上訴字第1796號 107年度上訴字第1796號 判決確定日期 107年10月9日 107年10月9日 107年10月9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否 否 否 備 註 1.新竹地檢107年度執字第5306號 2.編號16至18已定刑有徒刑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