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償債務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補字,108年度,1084號
TYDV,108,補,1084,20191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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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補字第1084號
原告 周彥邦
      
      
上列原告與被告全富發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等間清償債務事件
,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經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
下同)505萬元,應徵第一審裁判費50,995元,茲依民事訴訟法
第24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限原告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繳,
逾期不繳,即駁回其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2  月  4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魏于傑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2  月  4   日
                書記官 戴育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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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全富發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