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08年度,29542號
TYDV,108,司促,29542,20191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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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司促字第29542號
債 權 人 慶龍預拌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楊進連 


 
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羅志偉即鉅上工程行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
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 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
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壹、應補正之事項:
  請提出鉅上工程行之商業登記資料及負責人羅志偉最新戶籍
  謄本( 記事勿省略) 。
貳、本裁定不得異議。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2  月  5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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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慶龍預拌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