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8年度勞安訴字第1號公 訴 人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 告 温榮照上列被告因業務過失致人於死等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被告聲請調取被害人周彥毅生前病歷,再詳查被害人生前墜樓原因,茲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2 月 12 日 刑事第四庭 審判長法 官 蘇揚旭 法 官 許博然 法 官 洪振峰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件不得抗告。 書記官 張馨尹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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