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08年度,14873號
PTDV,108,司促,14873,20191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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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08年度司促字第14873號
債 權 人 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嘉賢 


債 務 人 潘韋佑即潘饒仁


      潘云薇即潘咨維


一、債務人潘韋佑即潘饒仁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叁萬零捌佰玖
  拾捌元,及如附表所示之利息、違約金;債務人潘韋佑即潘
  饒仁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壹萬肆仟伍佰玖拾元,及如附表
  所示之利息、違約金;債務人潘韋佑即潘饒仁應向債權人清
  償新臺幣叁仟伍佰零壹元,及如附表所示之利息、違約金;
  債務人潘云薇即潘咨維潘韋佑即潘饒仁應向債權人連帶清
  償新臺幣玖仟伍佰玖拾元,及如附表所示之利息、違約金;
  債務人潘云薇即潘咨維潘韋佑即潘饒仁應向債權人連帶清
  償新臺幣壹萬伍仟柒佰陸拾元,及如附表所示之利息、違約
  金;債務人潘云薇即潘咨維潘韋佑即潘饒仁應向債權人連
  帶清償新臺幣肆仟陸佰零肆元,及如附表所示之利息、違約
  金,並連帶賠償督促程序費用新臺幣伍佰元,否則應於本命
  令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提出異議。
二、債權人請求之原因事實:
㈠、本公司於民國89年5 月1 日受華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移
  轉信用信用卡業務及對於持卡人之債權,並有89年4 月25日
  財政部台財融字第八九七一一一二六號函核准在案;又聲請
  人分別於92年1 月3 日(華信安泰信用卡公司變更名稱為安
  信信用卡公司)及95年11月13日(安信信用卡公司變更名稱
  為永豐信用卡股份有限公司)經主管機關核准變更公司名稱
  ;另95年8 月4 日受台北國際商業銀行(原名台北區中小企
  業銀行)移轉信用卡業務及對於持卡人之債權永豐信用卡股
  份有限公司於98年6 月1 日與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併,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承受永豐信用卡股份有限公
  司之信用卡業務及對於持卡人之債權,合先敘明。
㈡、債務人與聲請人訂有信用卡契約,申請並持用聲請人所發行
  之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00MASTER國際信用卡,進行消費或預借現金,現積欠
  新臺幣(下同)83,129元,其中已到期本金78,943元,應自
  108 年11月28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附表計算之利息;另其中已
  到期之利息3,456 元、違約金雜費計730 元。聲請人多次催
  討仍未獲償付。
三、債務人未於不變期間內提出異議時,債權人得依法院核發之
  支付命令及確定證明書聲請強制執行。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2  月  31  日
 
         司法事務官 湯明錦
 
 
 
 
108年度司促字第14873號附表
利息:
┌──┬─────┬─────┬──────┬──────┬────────┐
│本金│ 本金  │相關債務人│ 利息起算日 │ 利息截止日 │ 利息計算方式  │
│序號│(新臺幣)│     │      │      │        │
├──┼─────┼─────┼──────┼──────┼────────┤
│ 001│30,898元 │潘韋佑即潘│自民國108 年│至清償日止 │年息百分之13.5 │
│  │     │饒仁   │11月28日起 │      │        │
├──┼─────┼─────┼──────┼──────┼────────┤
│ 002│14,590元 │潘韋佑即潘│自民國108 年│至清償日止 │年息百分之14.75 │
│  │     │饒仁   │11月28日起 │      │        │
├──┼─────┼─────┼──────┼──────┼────────┤
│ 003│3,501元  │潘韋佑即潘│自民國108 年│至清償日止 │年息百分之15  │
│  │     │饒仁   │11月28日起 │      │        │
├──┼─────┼─────┼──────┼──────┼────────┤
│ 004│9,590元  │潘云薇即潘│自民國108 年│至清償日止 │年息百分之13.5 │
│  │     │咨維、潘韋│11月28日起 │      │        │
│  │     │佑即潘饒仁│      │      │        │
├──┼─────┼─────┼──────┼──────┼────────┤
│ 005│15,760元 │潘云薇即潘│自民國108 年│至清償日止 │年息百分之14.75 │
│  │     │咨維、潘韋│11月28日起 │      │        │
│  │     │佑即潘饒仁│      │      │        │
├──┼─────┼─────┼──────┼──────┼────────┤
│ 006│4,604元  │潘云薇即潘│自民國108 年│至清償日止 │年息百分之15  │
│  │     │咨維、潘韋│11月28日起 │      │        │
│  │     │佑即潘饒仁│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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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