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請更生程序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民事),消債更字,108年度,49號
ILDV,108,消債更,49,20191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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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消債更字第49號
債 務 人 吳訢榕 
代 理 人 林忠熙律師(扶助律師)
上列聲請人因聲請消費者債務清理更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聲請人應於民國109年1月13日下午2時30分至本院民事第一法庭接受詢問,並應於開庭前補正如附表所示資料(至遲應當庭提出),如未到場,或未提出命補正之全部資料(內容須完整詳實),即駁回其聲請。
理 由
一、按聲請更生或清算不合程式或不備其他要件者,法院應以裁 定駁回之,但其情形可以補正者,法院應定期間先命補正,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8條定有明文。
二、查本件聲請人具狀聲請更生,未提出如附表所示應備資料供 本院審核,爰定期命補正,如逾期未補正,則駁回其聲請。三、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8 條但書,裁定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2 月 13 日
民事庭法 官 張軒豪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2 月 13 日
書記官 林憶蓉
附表:(應提出供審核資料或應說明事項)
一、更生償還計畫草案:據聲請人陳報現每月收入約1萬8,000元 ,每月必要支出約1萬6,866元,可處分財產約1千餘元。則 如法院裁准更生,聲請人將如何籌措資金、擬定更生方案以 清償債務之說明。又就無擔保及無優先權債權人依更生程序 所得受償之總額及其計算方法,暨相關證明資料,且應按所 有債權人之債權比例分別計算各債權人可分配金額(按:更 生方案倘無履行之可能,法院將無法認可更生方案,而有更 生無實益情事)。
二、聲請人之全戶戶籍謄本(記事勿省略)。配偶及子女由國稅 局製發之105至107年度之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最 近1個月內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
三、聲請人、配偶及子女有無領取社會福利金補助金(如老年津 貼、低收入補助等等),如有其期間、數額為何,並提出相 關證明文件。
四、聲請人、配偶及子女於郵局及各金融機構之全部存摺(含證 券存摺)完整影本,須附完整清晰內頁資料,並至少必須補 登至本裁定送達日止之交易資料供核。如無存摺,得以帳戶



交易往來明細表影本替代。
五、聲請人、配偶及子女最近兩年有無從事國內外股票、期貨、 基金或其他金融投資商品之投資交易?並提出投資交易明細 及證明文件。
六、以聲請人、配偶及子女為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之所有保險單之 名稱、種類、現在保單價值準備金?每月繳納保險費之數額 ?若已期滿或終止保險契約,則應陳報滿期及終止之時間, 領取滿期保險金或解約金之數額?並提出相關資料整理成冊 陳報。
七、聲請人自聲請更生前兩年內之完整收入或薪資證明文件(含 本俸、佣金、獎金、津貼、加班費、財產處分收益等),如 尚有年金、保險給付、租金收入、退休金、退休計畫收支款 、政府補助金或其他收入款項均應包括在內。並應列表說明 及提出計算書,整理成冊。聲請人現任職之公司行號名稱? 平均月薪為何?請提出108年6-12月薪資明細表。八、聲請人每月生活必要費用之詳細明細表(包括膳食、衣服、 教育、交通、醫療、稅賦、全民健保費、勞保費、國民年金 保費、農保費、漁保費、公保費、水費、電費、瓦斯費、房 租、娛樂、菸酒檳榔等)及其計算標準,並提出證明文件或 單據整理成冊。
九、聲請人最近2年內實際支出扶養費之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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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