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請更生程序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消債更字,108年度,83號
CYDV,108,消債更,83,20191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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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消債更字第83號
聲 請 人 洪敏禎 

訴訟代理人 張佩君律師
債 權 人 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謝娟娟 
代 理 人 蔡文連 
債 權 人 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周添財 


債 權 人 元大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范志強 
代 理 人 黃勝豐 
債 權 人 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嘉賢 
代 理 人 呂亮毅 
債 權 人 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曾國烈 
代 理 人 林毓璟 
債 權 人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尚瑞強 


債 權 人 安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丁予康 


債 權 人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利明献 




債 權 人 台新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吳統雄 


債 權 人 萬榮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許勝發 


債 權 人 滙誠第一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莊仲沼 


債 權 人 滙誠第二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鄧翼正 



債 權 人 新加坡商艾星國際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法定代理人 丁振原 


上列聲請人聲請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債務人甲○○自中華民國108年12月11日上午10時起開始更生程序。
命司法事務官進行本件更生程序。
理 由
一、按債務人不能清償債務或有不能清償之虞,且無擔保或無優



先債權之債務總額未逾新臺幣(下同)12,000,000元者,於 法院裁定開始清算程序或宣告破產前,得向法院聲請更生; 法院開始更生程序之裁定,應載明其年、月、日、時,並即 時發生效力。法院裁定開始更生或清算程序後,得命司法事 務官進行更生或清算程序,必要時得選任律師、會計師或其 他適當之自然人或法人為監督人或管理人,消費者債務清理 條例(下稱消債條例)第3條、第45條第1項、第16條第1項 亦有明定。
二、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積欠金融機構及非金融機構債務 4,133,754元,前向鈞院聲請債務調解,因最大債權銀行所 提方案,遠超出聲請人每月還款能力,以致調解不成立而終 結,聲請人對於已屆清償期債務實有不能清償之情事,復聲 請人未經法院裁定開始清算程序或宣告破產,為此,爰向本 院聲請更生等語。
三、經查:
㈠聲請人積欠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台新銀行 )等金融機構及非金融機構債權人無擔保或無優先權之債務 共4,796,718元(本金1,549,637元),前以書面向本院聲請 調解,業經本院108年度司消債調字第111號受理在案,調解 時,最大債權金融機構台新銀行提出以債權總額 1,223,954 元計算、分180期、利率2%、每月還款7,876元之分期還款方 案,惟聲請人表示每月最多僅能還款 3,000元左右,無法負 擔銀行所提方案,遂於108年9月12日調解不成立而終結等情 ,有調解聲請狀、調解程序筆錄暨前置調解債權明細表、本 院民事調解不成立證明書、更生聲請狀、債權人清冊、財團 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債務清理條例前置協商專用債權人清 冊、各債權人民事陳報狀暨債權計算書等在卷可稽(詳調解 卷第1至3、68至101、108至109、110、111頁;本院卷第4至 6、14至21、22至23、24至28、29至32、63至64、88至148頁 ),堪信為真。
㈡聲請人主張目前幫忙公公清掃養雞場,公公每月給予薪資18 ,000元貼補家用,業據聲請人陳明在卷(詳本院卷第10、14 9 頁),並據聲請人提出財產及收入狀況說明書、嘉義市政 府財政稅務局總局 105、106、107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 資料清單、收入證明切結書、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 、畜牧場登記證書、108年6至10月份薪資袋等附卷可稽(詳 本院卷第39至40、56、57、152、153至155、156頁),堪信 聲請人屬五年內未從事營業活動之自然人,屬消債條例第 2 條第 1項所稱之消費者,而為本條例適用之對象。觀之上開 資料,聲請人自94年 9月26日自冠華管理企業社退保後即未



再投保於任何單位, 105、106、107年度均無薪資申報收入 ,堪信聲請人主張目前幫忙公公清掃養雞場而每月領有薪資 乙節為真實。本院另參酌聲請人所提薪資單,聲請人108年6 至10月份薪資均為18,000元,聲請人每月另領有身障補助4, 872元乙情,亦有身心障礙證明、郵局存摺、六腳鄉鄉農會 存摺在卷可憑(詳本院卷第35、45至49、50頁),聲請人每 月領取之身障補助,其性質係長期、持續、定額之給付,該 等補助既具有持續性,實與薪資等性質相當,應屬聲請人固 定收入。從而,本院認應以22,872元(18,000+4,872), 作為計算聲請人清償能力之依據,尚屬妥適。
㈢就聲請人主張每月必要支出部分,說明如下: ⒈按衛生福利部公告之108年度臺灣省最低生活費 12,388元標 準,係按照政府最近 1年平均每人消費支出(包括食品費、 衣著鞋襪費、房租水電費、家居管理費、醫療保健費、交通 通訊費、娛樂教育費及雜項支出)百分之60訂定,其 1.2倍 為14,866元,則聲請人主張以衛生福利部公告 108年每人每 月最低生活費12,388元之1.2倍即 14,866元計算聲請人個人 每月必要支出,核與消債條例第64條之2第1項規定並無不合 ,應予准許。
⒉扶養費部分,聲請人主張與配偶共同扶養兩名未成年子女, 長子每月扶養費共9,559元、次子每月扶養費9,492元,聲請 人每月分擔長子扶養費3,000元、次子扶養費2,000元等語。 本院審酌聲請人長子與次子分別為 104、107年生,目前為4 歲及 1歲之幼兒,名下均無財產、無所得,有戶籍謄本、兩 名子女之嘉義市政府財政稅務局總局 105、106、107年度綜 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 單、郵局存摺等在卷可參(詳本院卷第34、37、38、41至44 、159至160頁),堪認確屬無謀生能力而有由聲請人扶養之 必要。關於扶養費數額,本院審酌聲請人兩名長子為就讀幼 兒園之4歲、次子僅為1歲之幼兒,每月仍有喝牛奶購買幼兒 奶粉及尿布之需求等情,復據聲請人提出幼兒園繳費收據、 購買奶粉、尿布銷售明細表等實際支出單據明細等為證(詳 本院卷第161至166頁),應認聲請人主張長子每月支出包含 幼兒園學費、餐費(奶粉)、健保、醫療、衣物、尿布等扶 養費為 9,559元,次子每月支出包含奶粉、輔食餐費、尿布 、健保、醫療、衣物等扶養費為 9,492元尚屬合理必要。又 聲請人次子每月領有育兒津貼 2,500元,亦有聲請人配偶六 腳鄉農會存摺在卷可參(詳本院卷第54至55頁),是聲請人 次子扶養費扣除育兒津貼後,每月扶養費應為 6,992元。再 由聲請人與配偶依經濟能力分擔,聲請人每月分擔長子扶養



費3,000元、次子扶養費2,000元,應予准許。 ⒊綜上,聲請人每月必要生活支出應為19,866元(14,866元+ 扶養費3,000元+次子扶養費2,000元=19,866)。四、綜上所述,以聲請人每月收入22,872元,扣除每月必要生活 費用19,866元後,僅餘 3,006元,已不足以負擔台新銀行於 調解時所提以債權總額1,223,954元計算、分180期、利率2% 、每月還款 7,876元之還款方案,遑論尚有資產公司等非金 融機構之債務尚未計入上開分期還款方案金額內,堪認以聲 請人每月收入扣除每月必要生活後之餘額,實不足以負擔。 復以,聲請人名下無其他財產、存款、保單價值準備金等, 亦據聲請人陳明在卷,並有財產及收入狀況報告書、全國財 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郵局存摺、六腳鄉農會存摺等在 卷可參(詳本院卷第10至13、36、45至50頁),堪認聲請人 以其現有財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聲請人確有不能清償債 務之情事,是聲請人主張其有不能清償債務之情事乙節,應 可相信。從而,聲請人既有不能清償債務之情事,自應允其 於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施行後,選擇以更生程序清理其債務 ,藉以妥適調整債務人與債權人及其他利害關係人間之權利 義務關係,保障債權人獲得公平受償,並謀求債務人經濟生 活之重建復甦機會。此外,聲請人無擔保或無優先債權之債 務總額未逾12,000,000元,亦未經法院裁定開始清算程序或 宣告破產本件,又查無聲請人有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6條 第3項、第8條或第46條各款所定駁回更生聲請之事由存在, 則債務人聲請更生,於法尚無不符,應予准許。五、末按法院裁定開始更生或清算程序後,得命司法事務官進行 更生或清算程序,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16條第 1項前段定 有明文,本件更生之聲請,業經本院裁定准許開始更生程序 ,爰依前揭規定,命法事務官進行本件更生程序,爰裁定如 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2 月 11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林中如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本裁定已於108年12月11日上午10時公告。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2 月 11 日
書 記 官 許睿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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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新加坡商艾星國際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滙誠第二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滙誠第一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安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台新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元大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萬榮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