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還借款
臺北簡易庭(民事),北簡字,108年度,12104號
TPEV,108,北簡,12104,20191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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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簡易民事判決
                 108年度北簡字第12104號
原   告 陳秀英 
被   告 三順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蔡珠鳳 


      黃梅香 
      徐源章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借款事件,於中華民國108 年12月11日言
詞辯論終結,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壹佰貳拾伍萬肆仟元,及分別自如附表編號一至五所示之退票日(即利息起算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六計算之利息。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本判決得假執行。但被告如以新臺幣壹佰貳拾伍萬肆仟元為原告預供擔保,得免為假執行。
事實及理由
壹、程序事項
一、按解散之公司除因合併、分割或破產而解散外,應行清算; 解散之公司,於清算範圍內,視為尚未解散;股份有限公司 之清算,以董事為清算人,但本法或章程另有規定或股東會 另選清算人時,不在此限;法人至清算終結止,在清算之必 要範圍內,視為存續,公司法第24條、第25條、第322 條第 1 項及民法第40條第2 項分別定有明文。查被告三順旅行社 股份有限公司業經臺北市政府以民國108 年7 月4 日府產業 商字第10850922110 號為解散登記在案,依公司法第24條規 定,被告公司即應行清算。而被告公司未向其主事務所所在 地法院聲報清算人或聲報清算完結,復無被告公司章程或其 股東會有另選清算人之情形,本應以被告公司之全體董事即 蔡珠鳳黃梅香徐源章為清算人,並為被告公司之法定代 理人。至徐源章固辯稱伊僅是掛名,因公司人數不夠,所以 蔡珠鳳找伊掛名,伊股份為零,也未領取公司任何金錢等語 。惟按公司法第192 條第1 項規定「公司董事會,設置董事 不得少於三人,由股東會就有行為能力之人選任之」,是除 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之董事外,董事並不以具有股東身分為 必要,先予敘明。




二、次按訴狀送達後,原告不得將原訴變更或追加他訴。但擴張 或減縮應受判決事項之聲明、不甚礙被告之防禦及訴訟之終 結者,不在此限。又原告於判決確定前,得撤回訴之全部或 一部,民事訴訟法第255 條第1 項第3 、7 款、第262 條第 1 項本文定有明文。查原告聲請核發支付命令時,係請求被 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下同)314,000 元(包含如附表編號 1 、2 所示支票2 紙,及另紙票面金額為6 萬元之支票), 及自支付命令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5 %計算之利 息。嗣先追加如附表編號3 至5 所示支票3 紙之票據法律關 係,復於108 年12月11日言詞辯論期日表明不請求上述6 萬 元之支票票款,並就利息部分改自退票日(如附表所示)起 算並按年息6 %計算利息,而確認聲明為:被告應給付原告 125 萬4,000 元,及其中20萬元自108 年5 月10日起,其中 5 萬4,000 元自108 年5 月6 日起,其中20萬元自108 年5 月28日起,其中40萬元自108 年6 月24日起,其中40萬元自 108 年8 月26日起,均至清償日止,按年息6 %計算之利息 (見本院卷第129 頁)。核與上開規定相符,應予准許。貳、實體方面
一、原告主張:被告三順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向原告借款,並簽 發如附表所示之支票5 紙供擔保。詎前開支票屆期無法兌現 ,均遭以存款不足或拒絕往來戶為由退票,爰依票據關係提 起本件訴訟。並聲明:同上述。
二、經查,原告主張之事實,業據其提出如附表編號1 至5 所示 之支票暨退票理由單各5 件為證,並為被告所不爭執。又被 告法定代理人徐源章僅稱:對於原告請求並不清楚,無法同 意等語;其餘法定代理人蔡珠鳳黃梅香經本院合法通知後 ,並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爭執,復未提出書狀答辯以供本 院斟酌,本院審酌原告所提證據,堪認其主張為真實。從而 ,原告請求被告給付如主文所示,為有理由,應予准許。三、本件事證已臻明確,兩造其餘攻擊防禦方法,於本判決結果 不生影響,爰不一一論述,併此敘明。
四、本件係就民事訴訟法第427 條第2 項訴訟適用簡易程序所為 被告敗訴之判決,依同法第389 條第1 項第3 款規定,應依 職權宣告假執行。並依同法第392 條第2 項規定,宣告被告 如預供擔保,得免為假執行。
五、訴訟費用負擔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78條。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2 月 25 日
臺北簡易庭
法 官 郭麗萍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庭(臺北市○○區○○○路0 段000 巷0 號)提出上訴狀。(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如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2 月 25 日
書記官 陳怡如
 
附表:
┌──┬──────┬─────┬─────┬───────┬────────┐
│編號│發 票 人 │支票號碼 │ 票面金額 │發 票 日 │ 退票日 │
│ │ │ │(新臺幣)│ │(即利息起算日)│
├──┼──────┼─────┼─────┼───────┼────────┤
│ 1 │三順旅行社股│AL0000000 │200,000元 │108年4月28日 │108年5月10日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2 │三順旅行社股│AL0000000 │ 54,000元 │108年5月6日 │108年5月6日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3 │三順旅行社股│AL0000000 │200,000元 │108年5月28日 │108年5月28日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4 │三順旅行社股│AL0000000 │400,000元 │108年6月24日 │108年6月24日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5 │三順旅行社股│AL0000000 │400,000元 │108年8月24日 │108年8月26日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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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三順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